六盘水市钟山区保华镇人民政府

六盘水市钟山区保华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制度机制

发布时间: 2025-05-20 10:01     

钟山区保华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钟府办发〔2019〕15号),促进保华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

有效规范保华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为,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实施范围

(一)依法承担行政执法任务的有关部门(以下简称“行政执法部门”);

(二)对保华镇重大执法行为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的镇法律顾问;

(三)其他有关科室。

三、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强化事前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司法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要求,向社会主动公开以下保华镇执法信息:(1)涉及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执法人员等信息;(3)行政许可办事指南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等;(4)行政执法的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5)“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细则;(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信息。

2.编制发布权责清单。完成权力和责任清单的调整和公布工作,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建立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公布。(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3.规范事中公示。(1)行政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以及实施查封、扣押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2)做好告知说明。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应依法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特别是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并在行政执法文书中予以记录。(3)明示政务服务岗位信息。按照便民利企要求,在政务大厅窗口或政务服务网上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

4.加强事后公布。(1)及时公开执法决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结果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其他执法决定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动态更新信息内容。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与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在信息公示平台上的公开期限,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3)拓展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用范围,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向相关单位提供行政执法决定信息,推进部门联合惩戒。(责任股室:行政执法部门)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文字记录。将行政执法文书作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活动全过程及内部审批全流程记录的基本形式。按照省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文书要求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责任部门:行政执法部门)

2.音像记录。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对查封扣押等涉及重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文书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争取配备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不进行音像记录。因查处违法行为,需要进行隐蔽录音录像的,应当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且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行政执法部门)

3.严格记录归档。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音像记录资料,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档案管理规定形成案卷归档保存,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有源可溯。案卷内的音像资料,应编号并备注摄录内容,不得故意毁损、擅自修改删除或者剪辑拼接。音频资料应视情况备注对话人员的身份信息和主要对话内容。要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责任部门:行政执法部门)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明确审核机构

明确镇法律顾问为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长期固定的法律专业人员协助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2.明确审核范围

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应当进行法制审核。行政执法部门结合镇的权责清单编制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送法律顾问作为启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依据,政府法律顾问将汇总后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连同本部门制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图在镇网站上进行公示。(责任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顾问)

3.明确审核内容

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行政执法是否超越镇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法制审核机构完成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行政执法承办科室要对法制审核机构提出的存在问题的审核意见进行研究,作出相应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责任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顾问)

4.明确审核责任

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责任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法律顾问)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要认真落实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开展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责任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党政办)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2年3月底前,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建立保华镇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全面实施。自2022年3月起,镇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人员通报批评,依法问责。

五、组织保障

(一)成立以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为组长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副组长,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由曹明仲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情况交流等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推行“三项制度”的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三)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要认真学习、全面掌握镇行政工作基本理论、基本法律、基本政策和基本要求,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具备做好镇行政工作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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