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通字〔2009〕2号
中共六盘水市钟山区委
关于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委(党组),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区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8〕14号)和市委安排,为确保我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经区委研究,决定成立钟山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牟海松(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高玉林(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陈友模(区政协主席)
王宜治(区委副书记)
郭 华(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
曾晓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蔡永忠(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成 员:李姿云(区法院院长)
黄群力(区检察院检察长)
卢成祝(钟山公安分局局长)
李明勇(区委办公室主任)
马永超(区人大办公室主任)
赵 泽(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耀红(区政协办公室主任)
蒋 谦(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王俄明(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李 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黎永明(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友荃(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石亚雄(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沈学国(区委党校主任科员)
罗绍瑜(区发改局局长)
朱安瑛(区卫生局副局长)
胡宝钢(区建设局局长)
施辉贤(区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
管家林(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郭华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俄明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黎永明、徐永安、李斌、谢家贵、邹孝文、李跃武、刘昆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中共六盘水市钟山区委
200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