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办通字〔2008〕51号
中共六盘水市钟山区委办公室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党(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民
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人武部党委,各人民团体,区属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厂务公开办法〉的通知》(黔党发〔2004〕11号)、《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区办通字〔2005〕63号)、《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六盘水市钟山区2006年政(事)务公开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区办通字〔2006〕58号)和《区委办印发〈钟山区关于开展党务公开的安排意见〉的通知》(区办通字〔2007〕56号)精神,全面促进我区党(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厂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确保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序推进。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区开展党(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5月12日至24日
二、检查方式
查阅相关资料、公开栏和网络公开,对有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和警务公开的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内容
(一)按六盘水市钟山区党(政)务公开检查表和各部门的政(事)务公开目录编制进行检查。
(二)各镇乡街道贯彻落实区办通字〔2005〕63号文件精神情况。
(三)各镇乡街道和各部门贯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年度自查备案办法(试行)和审计项目执行情况。
(四)各镇乡街道、区属各部门贯彻落实区办通字〔2006〕58号和区办通字〔2007〕56号文件精神情况。
(五)各镇乡街道指导企业开展厂务公开及区属国有和集体企业开展厂务公开的情况。
四、检查组成及职责
由区纪委监察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法制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审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劳局、区档案局、区总工会、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信息中心派员参加。检查组分为镇乡街道组和机关组:镇乡街道组负责检查各镇乡街道党(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及其辖区内的公安、学校、工商、税务、医院和非公企业的公开工作;机关组负责检查区属各部门的党(政)务公开工作(含粮食和供销的厂务公开及职校、四中、五中、川心、一小、铁小和三小的校务公开)。
五、检查要
(一)各镇乡街道和各部门准备好工作总结。
(二)各党(政)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及相关人员参与检查。
(三)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各单位,要求其进行整改,相关单位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分别报送区纪委监察局、区审计局、区人劳局、区民政局和区总工会。对检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将在全区进行通报。
(四)各检查组检查完后进行资料汇总,将检查情况上报区各公开领导小组。
中共六盘水市钟山区委办公室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