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2008〕17号
中共六盘水市钟山区委
关于命名区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大力宣传全区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以来涌现的先进典型,把“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市“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命名工作的通知》(市组通〔2008〕18号)精神,区委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申报命名活动,经各基层党委评选推荐,报经区委同意,决定授予汪家寨镇党委等20个基层党组织为区级“五好”基层党组织称号。
一、镇乡党委(1个)
汪家寨镇党委
二、村党支部 (7个)
大河镇大桥村党支部
汪家寨镇沙坝场村党支部
汪家寨镇那罗村党支部
老鹰山镇陆家坝村党支部
老鹰山镇中坡村党支部
凤凰街道明湖村党支部
荷城街道教场村党支部
三、社区党支部 (6个)
凤凰街道广场社区党支部
凤凰街道怡景社区党支部
荷城街道钟环社区党支部
黄土坡街道松坪北路社区党支部
黄土坡街道花渔路社区党支部
德坞街道德西社区党支部
四、机关党支部(3个)
中共钟山区委办公室党支部
钟山区民政局党支部
钟山区人民检察院自侦党支部
五、学校党支部(2个)
钟山区实验小学党支部
钟山区四中党支部
六、“两新”组织党支部(1个)
六盘水市东泰矿业有限公司党支部
希望受到命名的“五好”基层党组织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进一步深化“五好”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五好”基层党组织为榜样,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实现钟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中共六盘水市钟山区委
2008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