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件 名: | 钟山区司法局关于《 钟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 ||
报备机构: | 审查结论: |
区住建局:
贵单位再次送审的《钟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我局已收悉,经过认真讨论研究,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经审查,《钟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文本符合法律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内容,我局无意见。
二、请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2号)的要求,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在《钟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印发之日起20日内完成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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