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件 名: | 关于《钟山区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审核意见 | ||
报备机构: | 审查结论: |
市生态环境局钟山分局:
贵单位送审的《钟山区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下面简称《方案》)我局已收悉,经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一、经审核,《方案》制定主体适格。
二、《方案》经过起草部门评估论证、网络征求公众意见建议、法律顾问审查、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程序,制定程序合法。
三、《方案》文本符合法律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四、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的要求,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请在《方案》印发之日起30日内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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