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88年-2020年)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钟山区 | 所属领域: | 其他 |
发文字号: | 钟府发〔2021〕1号 | 公布日期: | 2021-02-10 |
文件状态: | 有效 | 施行日期: | 2021-02-09 |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
文件(1988年-2020年)的决定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区各企事业单位,钟山区脱贫攻坚全面发起总攻指挥部办公室,水月产业园区管委会,大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2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区人民政府对《钟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88年-2019年)的决定》(钟府发〔2020〕6号)中区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2019年至今区人民政府及区内各部门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决定如下:
一、对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或者已被上级新的规定所代替的1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现行有效的10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适用。
三、清理出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
四、清理出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规定所代替的应予修改的规范性文件0件。
五、对废止的17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的6件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106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区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7件).xls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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