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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
2026-01-30 16:15
来源信息:
六盘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服务费,您需要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供5项业务证明材料。1.缴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婚姻情况证明原件,其中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现场出具未婚承诺;3.缴存人个人存款账户(卡、折)原件;4.需要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产证),如果住房属于预售商品房的,提交经备案的购房合同;如果因租房需由承租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除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外,还需要同时提供租房合同;5.物业公司出具的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收据(或发票)。

贵公网安备52020102520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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