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二)负责全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三)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减排目标的落实。
(五)负责提出全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十一)负责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受市生态环境局委托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政通路1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电话:0858-8696166
邮政编码:553001
内设机构:
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钟山分局为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在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污染防治股。
六盘水市钟山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钟山分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