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木果镇党委、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木果镇党委主要职责
镇党委履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辖区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辖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研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本辖区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辖区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木果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镇人民政府履行地方组织法规定的各项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及本级党委、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
2.执行本辖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辖区农业、林业、水务、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民政、环境保护、民族宗教、退役军人、财政、司法、卫生健康、残疾人、侨务、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生态建设、村镇建设、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和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4.促进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努力提高本地区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
5.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本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司法行政工作;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6.负责群众教育及信访工作。
7.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党政办事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镇党委、政府综合设置7个办事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挂“法制办公室”、“全面小康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人大和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法制、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机构编制、宣传、统战、政法、人民武装、文秘、档案、信息、机要保密、统计、后勤、工青妇等各方面的综合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工作;拟定实施党建工作发展规划,负责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工作;承担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负责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为村(居)民出具和签署有关证明、申请、报告等工作。
(二)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对《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思想、组织和制度建设以及业务培训等工作;负责民政优抚、救灾救济、留守儿童、民族宗教、老龄、残疾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居)民自治活动。
(三)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卫生、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咨询工作;负责卫生监督、免疫规划、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农村卫生等公共卫生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生殖健康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发放、审核、申报等工作;负责指导镇卫生院开展工作;负责对村卫生计生员管理、培训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经济发展的协调服务;制定企业和农业发展规划和计划;为企业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做好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承担农业、中小企业、林业、水务、第三产业、公有资产管理的协调和服务;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
(五)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新农村建设发展规划;负责乡村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乡容和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的管理;负责村镇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章建筑、污染环境、村镇道路障碍、占道经营的违法、违章、违规事件以及调解纠纷事件。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开展辖区内从业人员和群众安全教育,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与协调;依据区级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权限,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综合执法,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指导辖区内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和维护本辖区内社会稳定工作;适时分析、研究本辖区内的社会管理和群众、信访及禁毒宣传教育等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和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化解等工作;组织和推动各有关部门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做好反邪教、社区矫正、宗教势力、违法人员的帮教转化等工作。
镇人大、纪委、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并挂牌,其具体事务由党政办公室承担(政法委具体事务由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残联事务由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