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木果镇人民政府

以案释法—木果镇严惩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发布时间: 2025-03-10 15:42     

2025年3月1日中午,木果镇新丰村七十多岁农户穆某某在田地里焚烧秸秆违规野外用火,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时,穆某某因腿脚不便“没跑脱”被当场抓住,后穆某某被处以500元罚款。

图为穆某某

2025年3月1日19时许,木果镇常住居民尚某某带领6人在登亨村九组田地中焚烧秸秆违规野外用火,后尚某某被处以3000元罚款。

图为尚某某

2025年3月2日下午,镇巡查组进行森林防火巡查时,发现连山村农户谢某某在河堤的田地里焚烧秸秆违规野外用火,谢某某被镇派出所民警当场带回进行谈话训诫教育。

图为谢某某

近期天干物燥、风大易起火。以上人员均违反了《钟山区森林防火禁火令》中“森林火险区实行野外用火戒严、严禁森林火险区一切野外用火”的规定,所做行为属于“违规用火”。镇工作人员对涉事人员穆某某、尚某某、谢某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普法讲解,并让他们学习了森林防火教育视频,签训诫书。事后,穆某某、尚某某、谢某某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违法违规,自愿接受处罚。温馨提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严禁野外用火,杜绝大意麻痹;放火烧山跑不脱,轻则行政处罚,重则刑事处罚。在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以及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等火灾高发时段,违反禁火令及各级防火条例的,从重进行处罚。


来源:平安木果

一审:杨 明

二审:肖 洒

三审:刘 青

主办: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六盘水市钟山区电子政务中心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街道政通路3号
联系电话:0858-8693225      邮政编码:553001      网站地图
切换到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