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我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服务质量,将向社会各界广泛公示投诉监督举报渠道,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与南开乡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与发展环境,现将投诉举报渠道公示如下: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执法程序违法。行政执法主体及程序不合法、调查案件事实不清、取证不合法、不规范、不充分等问题。
(二)执法人员不当行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过度执法、暴力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等问题。
(三)执法结果不公。同案不同罚、处罚结果不公正、不公平等问题。
(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检查事项。
二、投诉举报渠道
(一)投诉举报电话:0858-6310020
(二)投诉举报地址:南开苗族彝族乡人民政府
三、投诉举报注意事项
(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反映问题客观真实。
(三)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投诉举报。
(四)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得捏造、歪曲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