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6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九条、《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及吴玉生本人辞呈,六盘水市钟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吴玉生辞去六盘水市钟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