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关于对区人民检察院完善检察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 2008-12-07

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调查组于会前分别深入到区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及部分派出所和法庭,对区人民检察院完善检察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调查组于11月10日向区人民检察院作了反馈,区人民检察院已在报告中作了回应。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基本情况

  区人民检察院在完善检察监督机制,促进公正执法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和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先后制定和完善了《钟山区人民检察院执法责任制》、《批捕工作执法责任制》、《公诉工作执法责任制》、《监督检察工作执法责任制》、《控告申诉工作执法责任制》、《反渎职侵权工作责任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执法责任制》和《快速办案工作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并认真落实,在工作中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督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今年1——10月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案件563件936人,批准和决定逮捕518件844人,依法不批准逮捕39件76人,公安机关撤回补充侦查6件16人,积存3件9人;受理公安机关、市院交办及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754件1346人(含退查重报147件318人)。共审结702件1270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17件832人,报送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8件59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164件368人,建议公安撤回起诉作其他处理4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维护司法公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我区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1、干警的政治素质教育、警示教育及法律监督制度的学习还不够到位。部分干警对内部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2、检察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效能不强,缺少系统的运转高效的监督机制。在举报受理、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起诉等执法环节之间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存在脱节现象,没有形成环环相扣的监督体系。对刑事附带民事等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还比较薄弱。

  3、检察院和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不够,在部分职务犯罪案件和个别刑事疑难案件的处理方面,除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操作外,缺少应有的监督协调机制。

  4、检察院内部各部门之间配合不够紧密,有些监督制约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相互监督不够到位、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力的现象偶有发生,渎职侵权查办工作呈弱化态势,重刑轻民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建议

  1、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干警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要求,坚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突出干警教育的重点,着力提高干警的职业道德素质、廉洁自律意识和业务水平。认真落实区委从优待警相关规定。

  2、切实提高监督意识,结合检察院自身实际,健全完善分工合理、权责明确、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运行高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检察监督制约机制有效运行,努力在层层抓落实,层层抓监督上下功夫,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全面开展各项检察监督工作,不断提高检察工作质量。

  3、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应有的监督协调机制,加大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把案子的质量关,不断促进司法公正。

  4、检察院内部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对热点岗位、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的干警,要定期轮岗,防止滋生腐败。加强对涉及民生、社会关注案件的监督,加大渎职侵权案件的查办力度。要严格抓好办案流程管理,规范办案行为、确保依法办案、公正办案,准确把握法律监督的范围和重点,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破解法律监督难题,丰富监督方式和措施,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质量。为“平安钟山”、“法治钟山”建设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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