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财务、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构编制、人事、宣传、普法、培训等工作。
(二)林业改革发展股(园林绿化管理股)
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针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农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及林权管理;指导、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拟定林业、园林绿化法制建设规划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执法监督和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工作;承担林业行政许可工作。
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审核城市建设项目中园林绿化用地的比例和布局;依法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核和报批移伐城市树木事项;审核报批城市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和调整规划;负责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核及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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