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工科
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工作作风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二)区依法治区办公室
贯彻落实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决议和工作规划;拟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调研;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指导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办公室(计财装备股)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统计、安全保密、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对外宣传、新闻发布等工作;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落实;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司法系统的财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工作。
(四)法制宣传股
拟定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指导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宣传工作。
(五)律师公证管理股
指导监督执行有关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律师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
指导监督有关公证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证机构的业务活动;负责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
(六)法律援助工作股(区法律援助中心)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全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规划;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指导协调并受理全区“148”法律专线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七)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工作股)
指导监督全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指导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拟定所辖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司法所及相关部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公安机关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考察工作;指导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矫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