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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钟山区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03-02

钟府办发〔201013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钟山区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钟山经济开发区;驻区各企事业单位:

《钟山区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一日

 

 

钟山区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发〔2009162号)精神,按照省、市环保部门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开展好2010年和2011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是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基础,按有关工作要求调查收集20092010年度污染源数据,实现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此项工作的主要目的是为顺利实现全区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结果与环境统计工作的衔接,保证“十一五”后期环境管理和污染减排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奠定“十二五”环境统计和污染减排工作基础。

二、工作时间、对象和内容

(一)调查时点

2010年更新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091231,时期资料为2009年度。2011年更新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01231,时期资料为2010年度。

(二)调查时间

调查工作从上年11月至当年6月。

(三)调查对象

以全区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业活动单位名录为总体,按污染源个体排污量降序排列,筛选出占总排污量(固体废物以产生量计)85%以上的工业企业为重点调查单位。筛选主要项目为: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粉尘、固体废物等,只要其中有一项被筛选上,该企业即为重点调查单位,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2008年、2009年新、改扩建企业。废水中产生重金属类物质、产生危险废物100吨以上的企业、全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经过清库整理(核实上年环境统计数据库,删除关停企业、非工业企业、企业群和其他不符合实际的企业)后的环境统计重点调查单位作为动态更新重点调查对象。农业源方面的重点调查对象包括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和水产养殖场、养殖小区。

(三)调查内容

针对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全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其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包括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具体参照常规环境统计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污染物种类,同时考虑到“十二五”将要重点控制的污染物和即将实施的《中国资源环境主要统计指标体系》需要,筛选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废水主要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等11项污染物;废气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6项污染物;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粉煤灰、冶炼废渣等类别。

(四)调查方法

按照现场监测、物料衡算和产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上级指导、地方调查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工作。对工业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采用现场监测、物料衡算和产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测算污染物排放量;对农业污染源,除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和水产养殖场、养殖小区发表调查外,其余调查内容根据统计耕地、保护地和园地面积、畜禽和水产养殖数量等指标,通过产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排放量;对生活污染源,根据统计人口数据、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等指标,通过产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排放量。查阅被调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产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水电费发票、原煤硫份、灰份检测报告等材料。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2010年和2011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领导,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钟山区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李   明(区政府)

副组长:谢光清(区法制办)

刘海膺(区环保局)

施辉贤(区农业局)

    员:李    鸿(区环保局)

吴    勇(黄土坡街道)

陈林庆(荷城街道)

刘子华(凤凰街道)

周元智(德坞街道)

吕荣军(老鹰山镇)

  琼(大河镇)

    茂(汪家寨镇)

    涛(大湾镇)

熊礼渊(月照乡)

欧阳毅(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

    毅(水城矿业(集团)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环保局,主要负责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日常协调工作,李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区环保局、区农业局、各镇乡街道和水钢、水矿集团公司的污染源普查技术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四、职责分工

(一)区环保局全面负责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按技术规范筛选确定动态更新调查名单,印发动态更新调查表格和技术规范;负责调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表格的质量审核,录入、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各镇乡街道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除水钢、水矿集团公司范围外)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的动态更新调查工作。

(三)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负责本企业及下属企业的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的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水城矿业(集团)公司负责本企业及下属企业的工业源动态更新调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

2010年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11年更新调查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另行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0228日前)

1、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启动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明确工作职责。

2、结合实际,制定普查更新调查工作方案和制度,安排更新调查工作经费预算。

3、开展人员培训和宣传工作。

(二)调查阶段(201031日—410日)

1315前完成省级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单位的表格填写;320前完成省级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单位的初步审核和上报工作。

2、根据动态更新调查单位名录,于410前完成全区动态更新调查表格的填报、初步审核、录入工作,并按有关要求组织上报。

(三)总结阶段(2010411日—630日)

1、对已完成的更新调查表和电子数据进行规范性与数据完整性审核,对不合格的调查表重新填报、录入。

2、开展数据分析工作,编制技术报告。

3、迎接上级质量核查和验收。

 

 


 

 

主题词:环保  污染源普查  动态更新调查  通知 

抄送:区委办,纪委,人武部。

                区人大办,政协办,法院,检察院。                 

六盘水区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 1 日印发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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