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池路11-11号地块竞租成交公告
招租人 |
六盘水市钟山区德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 |
贵州智信立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竞租内容 |
凤池路11-11号地块,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凤池园,面积为1271.99㎡ | |
竞租时间 |
2025年6月19日14时00分 | |
竞租方式 |
公开竞租 | |
成交情况 |
承租人 |
贵州熙正矿业有限公司 |
承租金额 |
89700元/年 | |
公示期 |
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4日 | |
说明 |
租赁条件:租赁标的不得用于从事违法活动,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方可经营。 租赁期限:五年 费用约定:租金含税,不含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后期经营管理维护费等。水电、卫生、消防、安全、物业服务以及经营所产生的各项税、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和管理。租金按照每年3%进行递增,具体签订合同时约定。 租金交纳方式:先交费后使用,暂定一年一交,竞得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七日内与招租人签订承租合同,合同签订三日内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租金,未在三日内付清租金的,视为承租人单方违约解除合同,则其承租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回,归招租人所有。后续履约年度,租金在该年起租日前一个月支付。(若后续变更,则在合同具体约定交纳方式) 原水、电、物业,及其他附属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缴清全部费用后交付至承租方。 招租人依空地现状向竞得人移交空地,不作任何平整、相关手实办理由竞得人自行处理。 竞得人负责提供场地,存放招租人原场地内的钢管及其他物品。 租赁期满,竞得人必须将本合同租赁的空地、存放钢管及其他物品归还给招租人,竞得人将空地归还给招租人前,不得恶意破坏其使用现状。 竞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破坏原有绿化。他附属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缴清全部费用后交付至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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