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及利害关系人:
2025年07月07日,本局接到候丹的申请称其身份证遗失被他人获得,被他人冒用身份在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登记为股东、监事。自己未申请、未办理、未授权或是事后追认委托他人登记为该公司的监事,申请撤销2016年07月18日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
经查,当事人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设立时间为2016年07月18日,设立登记材料显示股东为陈朝东、候丹,法定代表人为陈朝东,监事为候丹。2020年10月20日,该公司因长期停业未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2025年07月07日,候丹向本局申请称其身份证遗失被他人获得,被他人冒用身份登记为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股东、监事,自己未申请、未办理、未授权或是事后追认委托他人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监事,向本局申请撤销2016年07月18日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申请人候丹提供了身份证遗失相关证明材料。2025年07年07日本局将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登记涉嫌冒用候丹身份信息登记的情况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本局调取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吊销卷宗,未在注册登记地址开展经营活动,无法联系到该公司。本局向股东、法定代表人陈朝东发函询问,邮件无人查收退回。本局向该公司财务负责人杨忠琼发函询问,邮件无人查收退回。当事人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07月18日设立登记时提交的侯丹身份证复印件为遗失补领前的身份证复印件。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时使用候丹的身份信息未经过候丹同意或是授权,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提供虚假登记材料取得设立登记,行为涉嫌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候丹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成都市公安局城华区分局出具的候丹身份证丢失补领情况说明、设立登记档案资料、吊销案件卷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等材料予以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九条“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撤销”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受虚假市场主体登记影响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因虚假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的市场主体,其直接责任人自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 同一登记包含多个登记事项,其中部分登记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不影响市场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的规定,结合2025年8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六盘水市钟山区税务局反馈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存在税务违法行为尚未处理的情形,我局拟部分撤销2016年07月18日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的设立登记,即拟撤销候丹在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监事的登记(备案)信息。
因贵州润华泽商贸有限公司2020年10月20日因长期停业未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未在注册地址开展经营活动,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二条、第六十条至第六十二条之规定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或是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或可以通过提交相关书面意见和证明材料提出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本局将依法作出撤销上述登记的决定。
联系人:唐桂昌、 陈兰;联系电话:0858-8321637
邮编:553000
联系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76号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贵公网安备
52020102520219号
政务微信扫一扫
政务微博扫一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