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2025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为确保2025年钟山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筹集到位,投入总体稳定,合理分配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出政策总体稳定的原则,2025年区级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9071万元,较2024年9067万元略有增长,总体保持稳定。
二、资金使用管理
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必须规范管理,精准使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及资金审核把关,不得用于其他领域、确保资金作用及效率有效发挥。
三、资金绩效目标
必须将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全面落实到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做到绩效目标编制合理合规,绩效目标完成及评价,及时、高效、精准。
附件:钟山区关于下达2025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安排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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