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山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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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360586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1-08-05 09:10
文  号: 钟府办函〔2021〕5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山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

《钟山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8月4日

钟山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国家“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探索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向种粮主体倾斜,充分调动广大农户种粮积极性,实现全区粮食生产再上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以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保障合理合法耕地均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补贴发放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补贴工作落实到位;加大补贴农户信息核准力度,规范发放程序,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规范、精准、安全、高效。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推进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特成立钟山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卢  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治钧(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李  伟(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陈劲松(区财政局)        

    王  志(区自然资源局)

    王永国(区农业农村局)

    王朝霞(区农业农村局)

    袁胜精(保华镇)

    朱  杰(木果镇)

    王  骞(南开乡)

    邓又铭(青林乡)

    欧双文(金盆乡)

    高君灿(大湾镇)

    董万祥(大河镇)

    王明凤(汪家寨镇)

    余俊东(月照街道办事处)

    陆震宇(双戛街道办事处)

    黄  煌(黄土坡街道办事处)

    孙  亮(红岩街道办事处)

    杜  平(荷城街道办事处)

    胡劲松(杨柳街道办事处)

    苏  红(凤凰街道办事处)

    苏沛宏(德坞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李伟兼任办公室主任,区财政局副局长陈劲松、区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中心主任王朝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实施方案制定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业务指导、资料收集、数据汇总、资金造册导入发放系统、兑现补助等工作。

四、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以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发放依据。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全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面积58.28万亩为补贴依据。以下几种情形不予补贴:一是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二是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土地。三是经区人民政府认定,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四是经区人民政府认定,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

(三)补贴标准。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则上按照45.67元/亩进行补贴。

五、发放程序  

(一)村级负责基础数据核实申报,公示,报镇(乡、街道)审核。

(二)镇(乡、街道)根据上报的表格,与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进行比较,再次核实、汇总报送、政策宣传解释,进行镇乡公示,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基础数据,向区财政局提交发放清册。

(四)区财政局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统发到户。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021年7月15日至7月31日。根据省级文件精神,制定《钟山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数据收集阶段):2021年8月1日至8月20日。村级根据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逐户核实农户地块信息及耕种情况,完善《钟山区镇(乡)2021年耕地地力补贴发放名单》(附件),在村级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乡、街道)。镇(乡、街道)根据村级上报的发放名单,再次与农村承包地确权信息进行比对,再次核实,核实无误后在镇(乡、街道)公示栏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经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的《发放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公示图片等有关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董存巧;联系电话:15508583177,邮箱:zsqntz@163.com)。

(三)第三阶段(补贴兑现阶段):2021年8月21日至9月20日。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镇(乡、街道)上报的《发放名单》,按程序造册录入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区财政局按要求兑现相关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职责。一是提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信息给各镇(乡、街道),作为镇(乡、街道)核实农户实有耕地情况的基础依据;二是指导各镇(乡、街道)对农户实有耕地进行核实,并登记造册;三是及时将达到发放条件的农户信息造册录入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

2.区财政局职责。一是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并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集中统发到户;二是不得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三是严格执行补贴发放规定,严格资金支出管理,落实监管措施,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3.区自然资源局职责。提供以下有关数据给各镇(乡、街道),一是已经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小班图及具体地块信息(包括地块承包户、地面面积、四至界限等信息);二是占补平衡中“补”的耕地面积和质量是否达到耕种条件的验收结论;三是已享受退耕还林补贴的农户退耕面积和实施小班面积。

4.各镇(乡、街道)职责。一是组织村级根据新一轮土地确权颁证数据,核清达到发放补贴标准的耕地及农户信息,应统尽统,及时完善《发放名单》填报;二是核清未确权土地信息,并及时对接土地确权业务部门,抓紧时间进行确权、纠错;三是严格执行省、区文件精神,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加强人力、物力保障,明确专人负责。严把数据质量关,对村级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核实,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公平公正,工作不缩水,政策不走样,切实保障农户切身利益。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镇(乡、街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精准核实农户有效信息,坚持谁核实、谁签字、谁负责,层层压实责任,保障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保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过程有可追溯性。各镇(乡、街道)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落实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对工作不扎实、数据不准确、弄虚作假及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及个人将按照国家“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进行追责问责。

(三)强化信息公开。严格执行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张榜公示制度,并收集影像、图片等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农户耕地面积、农户姓名、身份证号、“一卡通”账号、补助金额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资料收集。为确保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落到实处,各镇(乡、街道)要加强完善资料收集。一是镇(乡、街道)级资料。村级上报的汇总《发放名单》,镇级经主要领导签字报区级的《发放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对村级抽查的台账、公示图片等资料。二是村级资料。经相关人员签字报镇(乡、街道)级的《发放名单》纸质版、电子版,核查图片,公示图片,矛盾处理的台账及相关影像资料。

(五)强化工作调度。从2021年8月1日起,区农业农村局将实行为期一个月的工作周调度,每周周五,将汇总各镇(乡、街道)数据上报进度,对各镇(乡、街道)上报数据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情况抄送区纪委区监委。

 


《钟山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解读详见:http://www.gzzs.gov.cn/zwgk1/jdhy_502086/tpjd/202111/t20211105_715453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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