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水城钢铁厂一号高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王正春旧居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10669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2-01-14 16:50 | |
文 号: | 钟府发〔2022〕1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水城钢铁厂一号高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王正春旧居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属各企事业单位,钟山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贵州省文物局《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的通知》(黔文物发〔2018〕71号)要求,现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水城钢铁厂一号高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王正春旧居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
涉及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
附件1:水城钢铁厂一号高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图及说明.pdf
2022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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