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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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18145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0-06-17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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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2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0〕1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聚焦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

(一)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开。大力推进全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创新发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做好网络、交通、水利、城市管网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大力公开促进消费相关政策信息,加快消费提质扩容。推进新型城镇化信息公开,加大各类战略规划、示范工程、行动计划及其推进情况公开力度。做好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产业招商、扩大开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继续做好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源开发相关信息公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水月产业园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围绕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公开。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相关信息公开,重点强化控辍保学、三重医疗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和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饮用水水源建设项目及后续管护、特殊贫困人口兜底政策等工作推进和政策落实情况公开。深化农村产业革命信息公开,大力公开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项目建设、产销衔接等信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相关信息公开。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信息公开,持续加大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项目推进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水月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教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扶贫办、区生态移民局、市生态环境局钟山分局、区水务局、区民政局)

(三)围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公开。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五场战役”“双十工程”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公开。强化大气污染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全面公开水环境、土壤环境、固体废弃物、重金属历史遗留废渣等环境治理信息。及时公开生态环境监管、应急保障、环保执法、生态保护修复等信息。(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水月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钟山分局)

(四)围绕增进民生福祉推进公开。落实好就业优先政策,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政策和就业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各类技能培训、失业保障等扶持措施,加大劳动监察、劳动者维权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等相关信息公开。及时权威公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紧急医学救援、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等相关信息,全面公开健康扶贫、医疗卫生服务、卫生执法监管、疾病预防控制、食品药品监管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全面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信息,及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对象。(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水月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保局)

(五)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公开。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清理规范区级层面规定的目录、备案、认证等管理措施,依法依规取消变相审批,分类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办理规则和流程。及时全面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等信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全面梳理公开“全省通办”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点、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确保2020年7月底前实现“全省通办”事项异地收件、远程受理,年底前实现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集中公开办件和评价信息。(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水月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办公室、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其他涉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单位)

二、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

(一)抓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高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 (乡、街道)要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可在贵州省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相应专题下载),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 《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试行)》“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两张清单的基础上 (街道办事处参考“乡镇政府”清单),全面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重新制定或修订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等,实现与区政府编制目录的有机衔接。已梳理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目录,经主要领导审查合格后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底前报送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公开。(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加强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的功能定位,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2020年底前,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利用政务公开专题页面提升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的通知》要求,完成区政府网站改版,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逐项对照梳理编制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 (乡、街道)都有专门的公开页面。区政府网站要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责任单位:区电子政务中心)

3、全方位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11月底前,要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政务新媒体,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精准性。要综合利用惠民政策“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借助区融媒体中心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面,提升政府信息影响力。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要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4、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镇(乡、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要完善镇(乡、街道)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镇(乡、街道)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公开内容一致。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各镇(乡、街道)要完成所辖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具备公开条件的,商区电子政务中心,实施区人民政府网站改版时,在“政务公开”专栏中开设“村 (居)务公开”专栏,以村 (居)为单位公开相关信息。梳理完成的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应于11月底前,报送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高质量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体系。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 (乡、街道)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单位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公众参与、政民互动、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动态管理等制度规范,并视工作需要配套编制工作流程图,构建系统完备、易于操作、运转有效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推进政务公开覆盖行政权力行使全过程、政务服务全流程。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相关制度规范应于2020年8月底前报送至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三)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的标准化公开。2020年9月底前,全区各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依法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都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4号)要求,参照《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梳理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主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标准规范清单,健全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区政府网站要开设专门栏目,集中公开本地区和本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服务信息,方便公众获取。(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水月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三、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一)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要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开设、关停、注销等动态管理;各政务新媒体运维单位要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监测,定期公开监测结果,促进行政机关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提升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加快建设“指尖上的网上政府”,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与贵州政务服务网及客户端、“贵人服务”小程序等互联互通,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办事指引和多元化办事渠道。(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水月产业园区管委会,区电子政务办、区级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

(二)强化政务公开业务系统应用。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管理平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办、答复、归档、复议诉讼应对等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依申请公开案例库和统计分析平台作用,提升全区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积极运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为公众提供全区范围内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网通查”服务。加强贵州省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运维管理,实现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政策、项目和资金信息公开“一网打尽”。加快政府公报数字化进程,推进政府公报历史资料数据库建设,对正式出版发行的公报要做到应收尽收,并进行科学合理分类。(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水月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强化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水月产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党政办公室作为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在本方案下发后20个工作日内,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统筹安排。细化方案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完成一项、销账一项。

(二)强化教育培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本级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大督促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对2016年以来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相关政策文件开展“回头看”,积极开展自查,及时补漏。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任务的跟踪、督促、指导和考核,围绕本方案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情况,将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采取专项督查与网络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通报情况将与年终绩效考核得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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