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了解钟山区人民政府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钟山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包括钟山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钟山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机构的信息公开。
(一)由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发布的钟山区人民政府信息:
1.钟山区人民政府“钟府发”“钟府令”“钟府任”和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钟府办发”文件;
2.钟山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重点工作;
3.钟山区人民政府重大活动;
4.非涉密的钟山区人民政府领导活动、讲话;
5.非涉密的钟山区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内容;
6.钟山区人民政府人事任免;
7.非涉密的钟山区人民政府重大督办事项;
8.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9.钟山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机构领导人员姓名、简历、职务、分管工作、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10.政府机构设置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二)由钟山区人民政府授权钟山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负责发布和公开的政府信息:
1.区发改局负责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长期发展规划、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2.区财政局负责发布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3.市生态环境局钟山分局负责发布环境质量公报;
4.区统计局负责发布本地区统计数据和相关解读说明等信息的情况。
(三)由钟山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钟山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负责发布和公开的政府信息:
1.本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工作分工等信息,以及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公开情况;
2.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
4.土地征用批准文件;
5.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6.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7.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8.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9.招商引资项目;
10.社会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和使用情况;
1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采购结果;
12.政府基金(专项资金)的安排,支持项目的条件,标准,申请程序,批准结果,使用和监督情况;
13.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
14.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15.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目录、标准、依据;
16.政府定价目录或指导价目录的调整;
17.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18.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1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获取
(一)钟山区人民政府网
网址:www.gzzs.gov.cn
(二)钟山区人民政府公报
联系电话:0858-8694036
(三)钟山区档案馆现行文件阅览中心
联系电话:0858-8224809
(四)钟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新媒体账号
政务微信: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微博:钟宣1988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区政府统一领导,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级负责。区人民政府和各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其中,公众向区人民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以下方式办理。
1.受理机构
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钟山区人民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858-8693225
通讯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大楼713室)(本通讯地址仅用于接收标注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的邮件,其他类型邮件请勿通过本地址邮寄。)
邮政编码:553001
温馨提示:举报、投诉、咨询等事项均不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如您需要反映事情,可以通过钟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书记区长信箱”进行反映。
2.申请方式
向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应当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钟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zs.gov.cn/xxgk/ysqgk_5616123/smsq/index.html)下载,复制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渠道
(1)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邮寄至受理机构。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
(3)传真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传真方式向受理机构发送申请表,发送传真后及时电话告知。
(4)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通过“钟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http://www.gzzs.gov.cn/xxgk/ysqgk_5616123/zxsq/index.html),直接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5.答复时限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6.费用
收费具体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对于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区级行政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教育、卫生、扶贫、优抚、医疗、社会保障、就业、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的规定公开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申诉。
(一)六盘水市钟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8-8693225,8694196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街道政通路3号
邮政编码:553001
投诉邮箱:zsqdzb@163.com
(二)行政复议
对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到六盘水市司法局申请;对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提起行政复议到六盘水市钟山区司法局申请。
1.单位名称:六盘水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凉都大道西段464号
邮政编码:553001
2.单位名称:六盘水市钟山区司法局
通讯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凤凰街道政通路79号
邮政编码:553001
(三)行政诉讼
请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