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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在贵州省内购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发布时间: 2025-08-26 11:05 来源信息: 六盘水市公积金中心
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现行规定,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2025年1月1日后在贵州省内购买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不受户籍所在地的限制。也就是说,如果您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您本人或您的配偶、父母、子女2025年1月1日后在贵州省内购买了住房,您都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购房款。 需要注意的是,2025年1月1日后购买住房需申请提取的,提取时限应在购房行为发生两年之内,且无未结清的本市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限内缴存人家庭成员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使用自有资金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例如:李某父母在贵阳市购买了住房,则李某、李某配偶及李某父母以购买该套住房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小于等于使用自有资金实际支付的首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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