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关:钟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序号 |
当事人 |
处罚日期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决定 |
备注 |
1 |
贵州贵和长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024年7月8日 |
贵州贵和长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凉都·盛景苑项目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17号)第三十条 |
钟综执罚字〔2024〕03-29号:罚款伍仟元(¥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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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六盘水裕民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2024年6月25日 |
六盘水裕民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钟综执罚字〔2024〕03-037号:处壹万圆(¥1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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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六盘水裕民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
2024年6月25日 |
六盘水裕民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用气瓶相互转充燃气 |
《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八)项、《贵州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钟综执罚字〔2024〕03-038号:处壹万圆(¥1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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