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六盘水工信通〔2019〕58号)要求,促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工信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的
有效规范区工信局行政检查行为,做到执法检查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录、执法检查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降低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
二、实施范围
区工信局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股室及其工作人员。
三、组织机构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不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区工信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效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区工信局“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苏 伟 区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胡毕龙 区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军吉 区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唐君应、赵泽军、张永超、尹超义、李秋平、黄柳、姚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股,由赵泽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资料收集、情况交流等日常工作。
四、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检查公示制度
1. 强化事前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信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要求,主动公开以下区工信局执法信息:(1)涉及工信行政权力责任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执法人员等信息;(3)行政检查、行政服务流程等;(4)行政执法检查的监督方式和渠道;(5)“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细则;(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7)编制发布权责清单。完成权责清单的调整和公布工作,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等,建立完善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公布。(责任股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2. 规范事中公示。(1)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检查文书等执法活动时,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2)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应依法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特别是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并在行政执法文书中予以记录。(3)在单位办公区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责任股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加强事后公布。(1)行政检查结果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其他执法决定在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与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检查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检查决定信息。行政执法检查决定信息在信息公示平台上的公开期限,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3)拓展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用范围,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向相关单位提供行政检查决定信息,推进部门联合惩戒。(责任股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 文字记录。(1)将行政执法文书作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全过程及内部审批全流程记录的基本形式。(2)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文书要求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责任股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2. 严格记录归档。(1)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记录资料,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档案管理规定形成案卷归档保存,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有源可溯。(2)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3)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责任股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 明确政策法规股是区工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提高法制审核队伍业务素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长期固定的法律专业人员协助做好法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2.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须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连同本单位制定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制度进行公示。(责任股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3. 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行政执法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法制审核机构完成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形,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责任股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 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要认真落实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开展网上行政服务工作。(责任股室:领导小组办公室)
2. 推进信息共享工作。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执法数据标准,明确执法信息共享的种类、范围、流程和使用方式,促进执法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汇集共享。充分利用“一云一网一平台”,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配合做好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作,已建设并使用的有关执法信息系统要加强业务协同,打通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共享互通。认真梳理涉及各类行政执法的基础数据,建立以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权责清单信息、办案信息、监督信息和统计分析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信息库。(责任股室:政策法规股、各有行政执法职能股室)
五、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做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安排,建立健全区工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全面实施。区工信局相关股室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确保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三)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股室及人员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