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764269 信息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3-06-09 10:46
文  号:  钟府办函〔2023〕1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山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山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3-06-09 10:4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钟山产业园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钟山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钟山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及《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优化我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供给结构,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运输新能源汽车装备水平,实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满足市民绿色出行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落实省、市关于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抢抓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机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统筹规划、逐步推进、绿色创新、持续发展”的原则,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面推动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新能源化。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所述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主要特指经钟山区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经营区域为市中心城区的公共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或新增准入的公共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

三、组织保障

为顺利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工作,现成立钟山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邱 君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钟山分局局长

            毕仁良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王建克  区政府办党组成员

            胡昌贵  区政府办副主任

            范 睿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邓 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 亮  区非税收入服务中心主任

            崔明明  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海琼  区能源局副局长

            胡毕龙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管洪让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邦云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杨 韬  市生态环境局钟山分局副局长

            杨 鹏  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杜 军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

            张建兴  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交通运输局,由范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建兴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日常工作,并及时就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协调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如出现工作调整或变动,由接任其职务的同志自然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四、实施标准

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应为合法取得六盘水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机动车辆。

(一)车型标准。巡游出租汽车车型须为三厢五座轿车,轴距不得低于2600毫米,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共汽车车型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文件要求执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型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执行。

(二)营运设施要求。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营运需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管理要求的视频监控、一键报警、信息化智能终端等客运配套设施,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且与行业管理部门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相兼容,留有技术升级、功能拓展所需要的专属装备接口。巡游出租汽车还需按要求加装计价器及顶灯等设施。其他营运设施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围绕目标任务,根据职能分工,结合我区实际抓好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调度协调功能,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跟踪指导,切实推动本方案顺利实施。

(二)加强舆论宣传。构建“政府主导,各界参与”的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新能源化的相关优势,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行业从业人员的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加强服务保障。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要加强业务指导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新增或更新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衔接。

(四)强化行业管理。提升对从业企业的管理水平,加大对行业从业人员的监管力度,切实提升服务和运营水平。对非法营运、伪造营运证照、扰乱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市场管理秩序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六、其他

(一)遇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时,本方案适时调整。

(二)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钟山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车辆新能源化实施方案(试行)解读详见:http://www.gzzs.gov.cn/jdhy_502086/tpjd/202306/t20230609_80131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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