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钟山区教育局、钟山区文体广电旅游局、钟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研究决定,《钟山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暂行)》自公布之日正式实施,特此公告。
一、申办服务指引
(一)机构场地满足前置条件(房屋属性、消防、面积、楼层、产权等须符合要求)。
(二)申办机构名称预核准均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法人区综合窗口。
(三)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人区综合窗口(1、2、3号)递交申办材料,收件后,区教育局会同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工信局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查。
(四)区教育局会同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工信局分别对文化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现场审核,并共同出具是否符合设置条件的审核建议。
(五)区教育局根据审核意见,下发办学批复并办理办学许可证。
(六)机构持办学许可证到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法人区综合窗口办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至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税务综合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七)到银行办理机构资金监管账户
(八)录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纳入监管。
二、具体申办流程
(一)名称申报
申请设立非营利性的校外培训机构,需向民政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营利性的校外培训机构,需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名称的规范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二)设立申请所需材料
三、审批
(一)受理。举办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条款的,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自然人区综合窗口向举办者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审核。区教育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工信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对办学场所进行现场审核,区教育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工信局共同出具是否符合设置条件的审核意见。
(三)公示。对拟同意设立的培训机构,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四)审批。根据区教育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工信局审核意见,对机构作出设立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结论,同时对达到办学条件的培训机构,区教育局下发同意办学的批复文件。
四、登记
办学审批通过后,举办者持下发同意办学的批复文件及其他法定登记材料,到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手续。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区市场监管部门和区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手续;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区民政部门和区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和税务登记手续。
五、变更和注销
(一)培训机构法人、行政负责人、地址、培训内容、培训对象等事项变更,须提交申请,经审核部门同意后才能办理变更手续。
(二)不再从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业务的,应主动到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六、违规培训的处理
对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开展培训的,由区教育局、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工信局严格进行查处,责令停止开展培训活动,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后进行申办审批,对整改后达不到审批条件的,责令终止办学,对拒不服从管理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本流程(暂行)适用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审批过渡期,如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变更,执行新流程规定办理,本流程自行作废。
六盘水市钟山区教育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