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林乡、南开乡、木果镇:
根据2023年5月6日召开的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项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议要求,原则同意你们申请项目调项事宜,现对调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批复的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调项项目共3个,投入资金560万元
(一)2023年青林乡海发村民族特色村寨项目,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310万元
原建设内容:实施海发三组路面修复20200㎡;堡坎500m³;实施民族地区新风行动建设项目;村庄环境治理。(以实际建设为准)。建设地点:青林乡海发村。建设期限:10个月。实施单位:青林乡人民政府。
现调整建设内容为:1、实施民族村寨路面修复提升5000㎡;2、改建民族地区新风行动(场地修缮改造140㎡;设施设备购置;制度建设等);3、民族村寨产业机耕道7455㎡;4、民族村寨新建太阳能路灯300盏;5、改建民族地区人居环境治理。(以预算审批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地点:青林乡海发村。建设期限:10个月。实施单位:青林乡人民政府。
(二)2023年木果镇岩脚村乡村旅游配套项目,投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150万元
原项目名称:2023年钟山区木果镇登亨村蔬菜冷库项目。原建设内容:修建冷库和分拣车间400平方米,购买制冰机、叉车1台,钢结构400平方米,场平400平方米,安装变压器1台。建设地点:木果镇登亨村。建设期限:10个月。实施单位:木果镇人民政府。
现调整建设内容为:1.路面修复300㎡,2.化粪池修复40m³;3.安装太阳能路灯200盏;4.围栏725m修复;5.公厕修复40㎡;6.排水沟修复1500m;7.墙面修复500㎡(详细工程量需根据设计图纸,出具预算审批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木果镇岩脚村。建设期限:9个月。实施单位:木果镇人民政府。
(三)2023年南开乡发仲村防洪河堤修建项目,投入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100万元
原建设内容:修建河堤450m(双边),河沟清淤4050m³,M7.5水泥砂浆砌块石2160m³。建设地点:南开乡发仲村。建设期限:10个月。实施单位:南开乡人民政府。
现调整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381m,修建M7.5浆砌石河堤762m。建设地点:南开乡发仲村。建设期限:9个月。实施单位:南开乡人民政府。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户管理、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管好用好衔接资金。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批复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组织实施,抓紧完善项目有关手续工作。同时按照“一项目一档案”原则和要求,完善规范资料,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完成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手续。
(三)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得随意调整,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内容抓紧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