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盆乡:
根据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议精神,认为“ 2024年钟山区金盆乡双塘村机耕道硬化建设项目”符合资金投向要求,经部门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同意对所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批复的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共1个,投入资金100万元。
项目名称:2024年钟山区金盆乡双塘村机耕道硬化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双塘村机耕道硬化建设3222米,面积9092平方米,碎石垫层5cm,混凝土浇灌15cm,混凝土标号C25。(详细工程量需根据设计图纸,出具预算审批工程量清单)。
绩效目标:机耕道硬化建设面积≥9092平方米,年度资金报账率、执行率达1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可持续影响≥5年。
建设地点:金盆乡双塘村
建设期限:5个月
实施单位:金盆乡人民政府
二、工作要求
(一)请金盆乡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户管理、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管好用好衔接资金,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二)金盆乡要按照批复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组织实施,抓紧完善项目前期财政预算评审、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推进,按照项目进度进行资金支付,确保资金支出率7月达30%、9月达50%、10月达75%、11月达92%、12月达100%。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公示内容必须含全国防返贫监督电话12317,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做好公示公告佐证资料收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
(三)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得随意调整,严格按照批复内容抓紧实施,因客观因素影响批复建设内容出现偏差的,要严格按照程序报请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调整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余 松;联系电话:0858-8693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