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民宗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13 15:02     

汪家寨镇、南开乡:

根据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评审会议精神,认为“2025年钟山区汪家寨镇弘新社区人居环境治理项目”“2025年钟山区南开乡花场村产业路建设项目”符合资金投向要求,经部门专家对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同意对所申报项目实施方案进行批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批复的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共2个,投入资金100万元。

   (一)2025年钟山区汪家寨镇弘新社区人居环境治理项目,投入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55万元。

建设内容:修建排洪沟盖板98米;污水路段路面修复120米;修建干粪棚600平方;排污管网维修110米。

绩效目标:修建排洪沟盖板≥98米,修复污水路段路面修复≥120米,修建干粪棚≥600平方,维修排污管网≥110米年度资金执行率达1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实施方式:通过“四议两公开”方式,组织有施工资质的第三方实施。

建设地点:汪家寨镇弘新社区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汪家寨镇人民政府

(二)2025年钟山区南开乡花场村产业路建设项目投入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45万元。

建设内容:建设花场村产业路4200㎡(长1.12km、路宽3.5m-4m,含错车道和急弯道增宽),碎石垫层5cm,浇筑C25混凝土15cm以上。

绩效目标:建设产业路4200㎡,年度资金执行率达100%,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实施方式:通过“四议两公开”方式,组织有施工资质的第三方实施。

建设地点:南开乡花场村

建设期限:6个月

实施单位:南开乡人民政府

二、工作要求

(一)请你们要严格按照《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六盘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衔接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户管理、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管好用好衔接资金,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二)请你们要按照批复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清单组织实施,抓紧完善项目前期财政预算评审、招投标等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推进,按照项目进度进行资金支付,确保支出率7月达60%,9月达75%,11月达92%,12月达100%。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公示内容必须含全国防返贫监督电话12317,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做好公示公告佐证资料收集。同时按照“一项目一档案”要求,完善项目档案资料。

(三)汪家寨镇人民政府、南开乡人民政府要结合项目地实际,对整体设计进一步优化细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同时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四)经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不得随意调整,严格按照批复内容抓紧实施,因客观因素影响批复建设内容出现偏差的,要严格按照程序报请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调整实施,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目标任务。

                                                        2025年5月12日

(联系人:余  松;联系电话:0858-869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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