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民政局

钟山区民政局2020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0-11-13 15:28     

)全面完成低保提标,坚决兜住贫困底线

1.根据《六盘水市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明确的标准,钟山区城市低保标准为675元/月,较2019年提高3.8%。农村低保标准为4332元/年,较2019年提高4.6%

2020年10月,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9347户27084人,1-10月累计发放低保金8252.8618万元,预计2020年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9900万(北部五乡镇10月保障5652户17808人,1—10月累计发放低保金4823.7642万元,预计全年发放城乡低保金5800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880户,7047人,1—10月累计发放保障金2989.015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6467户20037人,1—10月累计发放保障金5263.8464万元。

2.做好城乡临时救助,切实发挥保障功能;按《六盘水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临时救助。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全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2020年1-10月全区累计实施临时救助598户1829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87.1744万元(北部269户756人121.24元)。

根据《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发放方案>的通知》(黔民发〔2017〕32号)工作要求,对易地移民扶贫搬迁对象中确已搬迁入住的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一次性临时救助,确保搬迁户“搬得出、稳得住”。按照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每人1500元的标准执行。2020年全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75户253人37.95万元(北部19户87人13.05万元)。2017年至今,累计对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实施一次性临时救助2136户8277人1241.55万元(北部1354户5837人875.55万元)。

3.聚焦特困供养人员,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钟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钟山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的通知》,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特困供养金,并按照钟山区最低工资标准的100%、50%、20%分别对特困供养人员中的全失能、半失能以及集中供养的全自理人员发放照料护理护理费。2020年10月,全区保障特困供养对象 678户 709人。2020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费提高到1013元/月,照料护理标准基本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需要,1—10月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949.0155万元,预计2020年全年发放特困供养金1150万(北部五乡镇10月特困供养对象 388 户 410人,1—10月累计发放供养金 478.2464 万元,预计全年发放供养金580万)。

(二)强化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1.高龄津贴;2020年1-9月共2020年1-9月共计发放76950人次,金额656.244万元,其中区内发放55769人次,金额474.004万元,北部乡镇发放21181人次,金额182.24万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20年1-9月共计发放31435人次,金额170.125万元,其中区内发放21872人次,金额117.145万元,北部乡镇发放9563人次,金额52.98万元。

3.百岁老人生活补助资金;1—9月5500元(其中区内2名老人1400元,北部5名老人4100元)。

4.孤儿基本生活费;2020年截至10月共计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1289人次128.755万元,其中钟山区1144人次114.475万元、北部154人次14.28万元。10月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121人13.41万元,其中钟山区100人11.205万元、北部21人2.205万元。发放标准: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50元,福利院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600元。

5.孤儿物价补贴;2020年截至10月共计发放3至6月孤儿物价补贴464人次3.9868万元,其中钟山区420人次3.6146万元、北部44人次0.372195万元。

发放标准:按照每个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文件确定

6.事实无人儿童抚养基本生活费;2020年截至10月共计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620人次50.339125万元,其中区内367人次31.1853万元、北部253人次19.153825万元。10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138人11.288945万元,其中区内83人7.0293万元、北部55人4.259645万元。发放标准:按照散居孤儿标准发放每人每月1050元,如享受低保将不足部分差额发放。

7.事实无人抚养基本生活费物价补贴;2020年截至10月共计发放3至6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物价补贴96人次0.775575万元,其中区内44人次0.35721万元、北部52人次0.418365万元。发放标准:按照每个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文件确定

8.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2020年截至10月共计发放第一、二季度“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54人次13.5万元,其中区内34人次8.5万元、北部20人次5万元。二季度发放“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助学金27人次6.75万元,其中区内14人次4.25万元、北部10人次2.5万元。发放标准:每人每年1万元,按季度每人每季度2500元进行发放。

9.接收捐赠情况截至目前,共接收社会各界疫情专项捐款70709元、大连市西岗区慈善总会定向扶贫捐款100000元整、个人定向捐款1700元,共计接收捐赠资金172409元。

    使用情况:截至10月9日,社会各界疫情捐款70709元已全部根据捐赠人意愿使用完毕,大连市西岗区慈善总会定向扶贫捐款100000元整及个人定向捐款1700元尚未使用。

10.收养登记办理工作情况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和服务。按照民政部《收养工作规范》要求,实施依法登记、严格管理、优质服务。要强化自身业务素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及《收养登记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履行职责,规范程序,提高服务水平。2020年截至10月年办理收养登记0例,涉外收养0例,接待前来咨询收养政策40余人次。

11.留守儿童方面;(1)每月调度一次农村留守儿童救助工作情况,全面掌握关爱服务工作情况。(2)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工作,整体推进关爱服务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督查,重点督查工作滞后,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乡镇街道,以工作督查促进工作推进。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对关爱服务工作严重滞后的乡镇街道,开展明查、暗访,发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与乡镇街道一起分析原因,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关爱服务工工作。

12.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情况;(1)凤凰街道欣桂园嵌入式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基本完成建设,现正在连接网线。(2)德坞街道明景小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3)红岩街道东风西路嵌入式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正在建设中。

13.流浪乞讨工作;(1)2020年至今共计救助7人次,其中送医救助救治4人,临时救助3人,创“文”期间,每天都进行街面巡查,覆盖全区繁华路段及创文重点地域。协助各级救助站核查受助人员信息10余人次,协助市救助站护送受助人员返乡4人次,开展寻亲服务10余人次。(2)在站人员基本情况;截至2020年10月,目前救助管理系统在站人员为38人,全部在站外托养机构,其中六盘水山城精神病院36人、月照养老服务中心2人。另有28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人员)长期安置在钟山区人民医院精神科),1人因年岁较大长期安置在黄土坡建设路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3)寻亲护送返乡情况;本年度通过人像对比、DNA、指纹对比、网络寻亲、社工回访等方式,共计帮助7名长期滞留受助人员找到家乡,并成功护送3人返乡回到家人身边,另有4人即将安排护送返乡。(4)长期滞留人员安置工作;针对36名托养在六盘水山城精神病院的无主精神病人,我站积极协调各部门,已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钟山区无主精神病人交接工作协调会议》。

另有两名托养在月照养老服务中心长期滞留人员,目前已落入我站疑难户籍,并上报长期安置方案,拟于11月纳入特困供养人员范围。

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1.推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将“制定《六盘水市钟山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结合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完善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完善城乡社区服务功能,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纳入《中共六盘水市钟山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2020 年工作要点》,草拟了《六盘水市钟山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实施方案(送审稿)》,经2020年3月26日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讨论修改,根据2020年6月5日六盘水市人大常委会赴钟山区调研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过程中,调研组和市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拟于近期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修定,并报区委常委会议或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定后印发实施。

2.推进完善村(居)民自治机制

一是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近年来多次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基础上,拟定《关于进一步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方案》,修改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参考模板,将“严禁早婚早育、非婚生育和包办婚姻,严禁索要天价彩礼,坚决抵制盲目攀比,跟风炫富”等纳入约定内容,并作为《钟山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效的实施方案》(钟总指发〔2020〕5 号文件)的子方案于2020年4月28日印发各镇(乡、街道)组织落实,积极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推进脱贫攻坚、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中的教化功能,推动村(居)民自治发展,推进形成充满活力、特色鲜明、亮点纷呈、成效突出的基层民主自治和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各级协商主体围绕村(社区)经济发展、集体财务管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互动交流和探讨协商,村(居)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和社区治理的途径和渠道有效提升。规范村(居)务监督管理。由区纪委区监委牵头,对全区村级专职民生监督员作用发挥情况进行了调研,针对部分民生监督员对村(社区)日常监督弱化等问题,提出了在村务监督委员会中增加民生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全覆盖的同时更加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作用的建议,积极推进民生监督员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之间的人员融合、工作方法融合及制度机制融合,确保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责监督、勇于监督、善于监督。积极推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居)务决策、村(居)务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等村(社区)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均经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批后公开,有效保障了村(居)务公开内容及时、真实、有效,维护了村(居)民群众对村(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积极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谐社区、活力社区试点建设。全区(含北部)1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中,水月园区安置点于2018年底设立了月照街道幸福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基础上,其余11个安置点均安排邻近村村民委员会实施后续服务和管理。其中,单独设立村民小组的安置点9个,因人口规模较小整合并入邻近村民小组的安置点2个。2020年4月以来,为精细化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服务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管理服务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两个社区”创建的具体安排,经认真调研,并广泛征求乡镇、村干部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意见、建议,提出了《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区人民政府和水城县人民政府分别批准,在汪家寨镇新华村安置点设立弘新社区居民委员会,大河镇凉都休闲农庄安置点设立新曜社区居民委员会,木果镇登亨河安置点设立盘雄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开乡合兴安置点设立兴民社区居民委员会,南开乡花场安置点设立新缘社区居民委员会,青林乡大土安置点设立福乐社区居民委员会,并经区统计局商水城县统计局逐级上报国家统计局对该6个社区进行城镇属性认定。

(四)规范社会组织建设

1.社会组织工作

(1)社会组织登记工作

一是规范社会组织登记工作我局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把好社会组织登记入口关。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咨询过程中,与发起人交谈,了解发起人成立社会组织真实目的,引导学习《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促使发起人真实衡量是否具备成立登记条件,防止成立登记后成为“僵尸”组织。目前,全区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211家,其中社团5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61家。2020年登记社会组织39家,其中社团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6家。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增强社会组织透明度。我局在魅力钟山民政专网将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办事指南集中公示。将新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基础信息、年检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疫情防控工作。

我局制定了《钟山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利用年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机会,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引导社会组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教育帮扶、志愿帮扶、捐赠帮扶、产业帮扶、健康帮扶等形式参与了脱贫攻坚工作;积极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四是健全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退出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我局于3月初下发《六盘水市钟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区性社会组织2019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年检的对象、时间、内容、程序和要求进行详细规定,并通过电话、社会组织QQ群、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将通知下发至各家参检社会组织。2019年度,全区实际应参检的社会组织共173家,已参检146家、未参检27家,年检合格137家,基本合格9家,年检率84%。

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市民政局要求,我局结合年检工作,每年按照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社会组织、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已抽取7家社会组织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社会组织是否按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是否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等9个方面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二是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在登记、年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过程中,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要求正式党员达到3名及以上的,应按党章的要求和规定程序成立党组织并开展党建工作;正式党员人数3名以下的,由业务主管单位或乡(镇、街道)党委选派党建指导员,并采取联建或挂靠的方式建立党组织。目前,我区单独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0家,联合建立党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6家,单独建立党组织的社会团体10家,联合建立党组织的社会团体5家。

2.社会工作与志愿者服务工作

(1)联合大连市西岗区民政局举办2020年度针对疫情期间心理讲座,他们精心准备了《疫情之下的压力管理》、《情绪对身心健康的影响》、《疫情之下的音乐疗愈》、《压力下的情绪管理》、《自我关照,舒缓情绪》等心理讲座课程,及绘画、沙盘、塔罗等团体心理体验课程,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并为需要的居民提供不少于20场次的个体心理咨询服务。

(2)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教育局、区残联、区妇联配合,成立了钟山区“送温暖”志愿服务队,主要职责是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到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等困难家庭,开展“邻里一家亲”、关爱留守儿童等文明实践服务活动。今年5月,钟山区“送温暖”志愿服务队组织在我局登记的六盘水市钟山区旅游行业协会以及其余几家成员单位职工到大湾镇大箐村慰问10户贫困户,为每户贫困户送去一袋米、一桶油,为贫困群众送去温暖。

(3)牵头区直各相关部门,开展2019年度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工作,并将统计结果报市局。

(4)每天登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审核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

(5)积极引导安置区外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服务。

(五)区划地名、勘界工作

1、地名普查工作:一是按上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上报地名普查补更数据库入库工作,通过省厅验收;二是根据省市要求,编纂上报省市地名词典及地名录。截至目前已完成市级地名词典及地名录上报工作,省级地名录已通过初步审核,地名词典正在编纂中,待地名录及地名词典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厅。

2、区划地名及勘界工作

(1)创文工作。一是公益广告投放情况:中心城区共计投放公益广告路牌712块,其中钟山大道104块、人民路91块、南环路58块、背街小巷合计459块;上述公益广告路牌均于7月15日前安装完毕。二是路牌维修维护情况:中心城区共计增设道路地名标示牌47块,其中花渔洞片区增设21块、马鞍片区增设15(13块立柱式)块,城南路3(1块立柱式)块,万达广场增设2块、花山路增设2块、教杉路增设4块。维修维护路牌共计7块,分别为荷泉路2块、凤池路3块、齐心街2块。同时完成全城区道路地名标示牌反光膜更换工作。

(2)勘界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省调整六盘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 〔2020〕83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六盘水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黔府发 〔2020〕10号)文件的要求,我区正拟写《钟山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及《钟山区行政区划调整勘界实施方案》,待拟写完成后上报区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救助工作

1.监督管理不到位。目前,社会组织执行的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但实际上很少有社会组织使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而且有一部分社会组织根本没有专职财务人员也没有建立财务账目。我局未开展审计抽查工作,监督管理不到位。

  2.执法监督不到位。在“双随机一公开”过程中,随机抽取社会组织过少,对未抽取的社会组织执法监督不到位。 

3.社工数量不足。目前我区的社会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社会工作人员数量不足,实际业务能力不高的问题。

4.专业化程度不够。我区社会工作存在不够专业、行政色彩过重问题。

(二)区划地名工作

目前正在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上级要求,所有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完成后,开展北部五乡镇划归钟山区管辖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主办: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六盘水市钟山区电子政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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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58-8693225      邮政编码:553001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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