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典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发生。按照《市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的通知》(六盘水安办通〔2022〕29号)《市能源局关于印发<2022年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能源通字〔2022〕37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不断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确保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行动上保障安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活动对象:局各有关股室、队、能源站,辖区各煤矿企业。
三、组织机构
成立钟山区能源局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区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
组长:褚永祥区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秀飞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海琼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喻佳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文艺区能源局党组成员、能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成员:区能源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大河能源站、汪家寨能源站、大湾能源站、木果能源站全体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股,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煤矿安全巡查小组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纳入执法检查中。
四、活动主要内容
(一)认真组织学习。各有关股室、队、能源站,辖区煤矿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刑法修正案(十一)》《六盘水市能源局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六盘水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能源行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市能源通字〔2022〕35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煤矿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一规程两细则”(即《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4号)等文件,持续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警示教育。各有关股室、队、能源站,辖区煤矿企业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9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9月25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9月27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9月30日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煤矿企业要在会议室、工业广场等具备放映的场所滚动播放今年以来煤矿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在此基础上,煤矿集团公司要将2010至今所属煤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汇编成安全教育培训教材,在公司及所属煤矿开展再警示、再教育活动。
(三)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股室、队、能源站,辖区煤矿企业要通过在办公楼、会议室和作业场所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通过各类LED大屏滚动播放“汲取事故教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警示标语,全面营造警示教育活动氛围。要通过展板、微信微博、门户网站对外深入宣传警示教育系列活动经验做法,以专栏展示“历史上的今天”事故教训等,形成警示教育常态化。
(四)开展自查自纠。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每天组织1次矿级安全生产调度会,二级区(科、工区)每班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各生产、辅助班组每班组织召开班前会,将警示教育工作与生产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煤矿“五职”矿长要组织本矿职能部门(科室)、工区对井下各生产系统、工作面、岗位点开展全覆盖大检查,按照《省能源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关于全面推行煤矿入井安全宣誓制度与“手指口述”安全确认作业法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19〕176号)文件要求,落实好入井前安全宣誓制度。
(五)深刻反思警醒。各煤矿企业对照《关于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监察的指导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投入、制度建设等10个方面开展问题大反思,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作风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挖问题根源,明确主攻方向,形成个人反思报告。在此基础上,煤矿企业要认真组织召开“问题大反思大讨论”专题会,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和目标任务,从思想、效能、作风、制度等方面进行大讨论,充分交流思想、讨论问题,切实提升依法管矿办矿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有关股室、队、能源站,辖区煤矿企业要做到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工作方案,在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前提下,国庆节前要召开2022年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启动大会,明确工作专班,确保警示教育活动落到实处。
(二)强化检查,确保实效。各有关股室、队、能源站不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活动安排部署情况、宣传情况和职工学习记录情况等内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各煤矿企业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确保安全意识提升和责任落实到单位、部门、个人。
(三)全面总结,及时反馈。各有关股室、队、能源站督促企业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好的经验、方法及取得的成效,不断夯实安全基础,于2022年10月29日前将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总结反馈综合股统一汇总上报市能源局。联系人:陈果;联系电话:0858—8241354;邮箱:490916838@qq.com。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