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钟山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册

发布时间: 2022-01-28 16:55     

一、职业培训

(一)服务范围

贫困家庭子女、农村转移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易地搬迁劳动力、返乡农民工等农村劳动力。

(二)费用情况:参加职业培训费用全免,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每天补助40元生活费。

(三)基本流程

1.镇(乡、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社会事务部)、区就业局进行报名登记

2.工作人员对报名培训学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分类统计、审核

3.将培训学员按专业按学校录入贵州省实名制培训系统

4.报名人数满一班即可开班(技能培训不高于60人,创业培训不高于30人);

5.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发放专项能力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四)申请资料

1.共性资料:填好的《职业技能(创业)培训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

2.申请人根据所属人员类型提供相应资料:

(1)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由组织机构到教育部门出具是否中职学生证明;

(2)复员退役军人,提供《复员证》或《退役证》;

(3)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毕业证书;

(4)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5)城镇户籍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

(6)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当地扶贫部门的证明材料;

(7)农村转移劳动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司法部门证明材料;

(9)被征地农民,提供当地国土部门的证明。

二、证书直补补贴

(一)补贴范围

企业职工、“五类人员”(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单位用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补贴时间取证一年内。同一人同一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二)补贴标准:

1.除符合申领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以外的企业职工、“五类人员”、符合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取得初级工证书补贴600元,取得中级工证书补贴900元,取得高级工证书补贴1200元;

2.劳动者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每人补贴不超过600元;

3.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和易地搬迁户劳动力开展机动车驾驶证证书直补,补贴标准不超过1500元。

三)申请材料

1.人员类别相关印证材料

2.身份证复印件

3.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职业技能提升直补培训补贴申请表(区就业局领取),非六盘水市户籍需提供常驻地居住证明

三、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范围:对用人单位招用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2.招用以及通过公益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提交申请资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2)就业困难人员保补贴拨付报告;

(3)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汇总表和明细表;

(4)社会保险费核缴通知单和医疗保险费核缴通知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

(6)“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内票) 等。

3.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申请资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

2“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

(3)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范围: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范围为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期限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当月起的12个月,由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提供申请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2)拨付报告、补贴申请表、补贴汇总表

3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等;

3.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申请资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

(2)“贵州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收据”;

3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

四、就业见习补贴

(一)补贴范围: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2.16—24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期限:

见习时间为 3—12 个月。

(三)补贴标准

见习期间毕业生生活补助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 300 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

(四)申请资料

1.填写好的《贵州省就业见习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失业青年不需提供);

3.填写好的《贵州省就业见习协议书》等。

(五)单位申报补贴资料

1.见习生考勤;

2.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发放凭证;

3.为见习生购买商业保险的发票和保单;

4.《六盘水市钟山区见习生活补贴申请汇总表》、《关于申请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费的函》等。

五、求职创业补贴

(一)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1.补贴范围

(1)对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就业困难应届毕业生,可享受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就业困难毕业生包括:①城镇零就业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②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高校毕业生;③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④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⑤以及省内普通高等院校外省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毕业生。)

2.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予每人1000元。

3.申请材料

(1)毕业生名单;

(2)毕业证书(或学籍证明)复印件等。

(3)根据人员类型提供相应材料:

①属于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当地民政部门证明材料;

②属于城镇零就业家庭,提供就业部门的证明材料;

③属于父母残疾或本人残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高学校或当地教育局的证明材料。

(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求职创业补贴   

    1.补贴范围。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通过有组织劳务输出到户籍所在县以外就业的(钟山区输出到水城区、钟山经济开发区就业的可按县外就业范围计算),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2.补贴标准

①输到户籍所在县以外省内就业的给予每人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②输出到户籍所在省以外就业的给予每人10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申报材料

1.填好的《六盘水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填好的《六盘水市求职创业补贴情况汇总表》;

3.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

4.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复印件;

5.在输出就业地6个月以上的收入证明资料(企业发放本人的工资单、企业发放工资银行流水等劳动报酬凭证);

    6.申请者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开户银行账号、与账户姓名)及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

7.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的身份认定材料(由生态移民局、扶贫办核实或提供)。

  

六、自主创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到12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领域领办、创业农业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10000元创业补贴。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好的《六盘水市自主创业人员创业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复印件(有就提供,没有就可以不提供);

4.法人身份证明(农民工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5.带动就业花名册;

6.与带动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7.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明(农民工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7.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明(农民工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8.为带动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单)

9.个体工商户提供法人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需将2者复印再一张A4纸上,并注明银行卡开户行),公司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申报钟山区创业扶持补贴承诺书。      

七、创业场所租赁补贴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对租用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经营场地创业,并且未享受场地租赁费用减免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复员退伍军人,按规定给予每月500元场租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5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申请材料

1.填写好的《六盘水市自主创业人员创业补贴申请表》;

2.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复印件(有就提供,没有就可以不提供);

4.法人身份证明(农民工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就业困难人员的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5.带动就业花名册;

6.与带动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7.带动就业人员身份证明(农民工提供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8.创业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9.创业场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10.房租缴纳票据复印件;

11.个体工商户提供法人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1份(需将二者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银行卡开户行),公司提供开户许证可复印件;

12.申报钟山区创业扶持补贴承诺书。

八、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组织每吸纳 1 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招用人员名单;

3.《就业创业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4.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

5.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6.财务报表等。

八、创业担保贷款

(一)服务对象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因自筹资金不足,均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二)申请额度:个人最高额度为20万元。

(三)贴息标准: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策只贴息前2年,按照最新贴息政策进行贴息,即银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为LPR+150BP,申请贷款个人承担LPR-150BP以下部分,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四)申请材料 

1.贷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贷款人为未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2.根据人员类别提供相应资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失业登记证》或《创业就业证》;

2就业困难人员中的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提供证件或证明,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提供《就失业登记证》

3复员退役军人提供证件

4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司法部门的证明材料(判决或释放证明等)

5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

7返乡创业农民工和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或乡镇人资社保服务中心证明材料;

8网络商户提供截屏打印的网上交易记录材料(现场调查时打印)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扶贫登记卡或扶贫部门的证明

3.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对暂时未办理经营证照的农民画、刺绣、民间手工艺品制作与销售、种养殖(特种种养殖除外)创业项目,需乡镇、社区人资社保服务中心出具创业证明);

4.提供以下其中一种反担保资料:

(1)贷款人找反担保人工资担保。贷款人夫妻双方及反担保人征信证明、反担保人工作收入证明和编制本复印件(注意:反担保人须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职人员)。

(2)评级授贷款。提供信用登记证明或贷款证。

、跟踪服务补贴

(一)补贴范围及标准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输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且提供1年跟踪服务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二)申报资料

1.填好的《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申请表》;            

2.填好的《就业跟踪服务表》;

3.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4.一年跟踪服务的记录,企业通过银行发放6个月以上劳动报酬凭证原件(备核)、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 ;

7.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身份认定材料;

8.其它印证资料。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合作社式扶贫车间”、苗族特色编等“居家式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或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

(二)申报要求

省内市外企业吸纳就业人员按就业人员户籍属地申报,省外企业暂不纳入申报范围。

(三)申请材料

1.填好的《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2.填好的《劳动力就业情况表》;

3.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其中,属企业的需要加盖企业公章,属个体工商户的需经其经营负责人签字确认); 

4.通过银行发放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凭证原件(备核)、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

6.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

7.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身份认定材料;

8.其它印证资料。

咨询电话:0858—826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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