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审计局

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6-30 17:37     

(2022年11月24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 文 智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狠抓问题整改,促进审计整改落地落实。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一)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一是被审计单位自觉承担起整改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主管部门有力扛起监督管理责任,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推进主管领域内审计查出问题扎实整改到位。

(二)强化督促检查力度。区审计局深入分析审计发现突出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分类提出整改要求,提高审计整改监督质量。同时对审计整改情况实行“挂销号”动态跟踪管理,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

(三)贯通协作推进整改。组织部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管理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将审计整改情况列入监督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区目标考核办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区政府督查室将重要审计整改事项纳入督查范围,协同发力推进整改落实,联合监督构建长效机制。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审计查出的84个问题,已整改66个,正在整改18个,整改率为78.57%。已上缴财政资金1,913.7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51.74万元,促进资金拨付51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6项。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预、决算编制方面。关于未严格按规定批复部门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104,820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2022年已按规定批复各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关于部分新增专项债券安排项目未纳入预算调整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强化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审核。关于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未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纳入项目库管理。关于决算报表填报的调整预算数与区人大常委会批复的调整预算数不一致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强化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审核,并要求据实填报决算报表。

二是预算管理方面。关于2021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违规列支14,510.91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规范权责发生制列支事项。关于未及时向省财政厅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及发行费用14,653.80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支付债券利息及发行费用1,000万元。关于未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1,800.15万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拨付资金500万元,区委宣传部已归还资金200.15万元。关于未按规定拨付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和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结余占比过大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按规定审核并及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关于关闭煤矿专项资金270万元未拨付的问题,因龙泰煤矿采矿许可证未注销,资金未拨付。

三是财政资金收缴管理方面。关于土地出让价款收入未及时缴库、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442.91万元、将应缴库的土地出让价款374万元挪用于偿还债务及涉农补贴统发账户应计未计存款利息4.52万元等问题,上述资金区财政局已全部上缴。

四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关于预算调整未相应调整绩效目标的问题,区财政局已通知各预算单位同步调整。关于未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进行全面监控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对部分单位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其他预算单位开展一般绩效监控。关于部分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的指标值与批复指标值不一致和部分单位绩效自评结果不够客观的问题,区财政局抽取了10家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测试,选取2021年7个项目开展复核评价和重点绩效评价,并进行现场指导,规范预算绩效管理。

五是项目申报及程序方面。关于部分新增专项债券项目未履行相关程序,且未按规定时间开工的问题,区财政局督促相关项目业主单位完善手续,2个项目中1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关于钟山区学前教育工程专项债券实施方案收入及成本编制不实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向区城投公司发出书面提示,要求提高专项债券资料报送质量,确保“一案两书”内容真实。关于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改扩建项目学生宿舍楼未通过消防验收即交付使用的问题,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已将宿舍楼消防资料提交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审核。

六是2020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方面。关于未将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纳入2020年政府综合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其纳入2021年政府综合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完整,入股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9.60万元及52家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未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表的长期股权投资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国有企业所有者权益纳入2021年政府综合财务报表编制范围,正在对接相关部门对入股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行处理。关于政府财政经济分析不完整,未对政府偿债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的影响进行分析,未对政府未来中长期收入支出变化趋势及预测财政收支缺口情况进行分析,未分析政府投融资情况对政府费用变动的影响等问题,区财政局已按要求在2021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中对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关于区城市综合执法局部门财务报告固定资产核算不完整的问题,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已将固定资产暂估入账。

2.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预、决算编制方面。关于彩票公益金70.48万元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导致决算报表填报的调整预算数与批复的调整预算数不一致的问题,区民政局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强化预算调整方案的编制。

二是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方面。关于存量资金211.86万元未及时上缴的问题,区民政局已上缴51.36万元。关于往来款项1,628.31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制定往来款清理方案,将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清理。关于预算调整未相应调整绩效目标的问题,区民政局2022年预算调整时同步调整绩效目标。

三是国有资产核算方面。关于2021年购入固定资产价值1.62万元未及时入账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将固定资产入账核算。关于2020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数据与账面数据不符导致部门财务报告编制不实的问题,区民政局已调整资产分类。

四是保障补助资金发放方面。关于违规发放死亡人员最低生活保障金1.25万元和高龄津贴2.90万元的问题,区民政局已追回资金。

五是制度建设方面的问题。关于制定“三重一大”制度细化不够、未明确大额资金使用金额的问题,区民政局已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关于未建立对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的问题,区民政局已制定《钟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操作规程(试行)》。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钟山区2021年第二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台账数据方面。关于拖欠工程款台账数据不准确,8个项目少报欠款共计6,245.59万元,13个项目多报欠款共计3,277.29万元的问题,区住建局对全区拖欠工程款情况开展排查,并对21个项目数据据实进行调整。关于欠薪台账数据不准确,7个项目多报欠薪共计1,500万元,涉及农民工213人的问题,区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有关单位对上报的欠薪情况进一步核实,经核实7个项目为拖欠工程款,已纳入拖欠工程款台账管理。

二是保障机制建立方面。关于项目立项、开工清单推送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导致5个新开工项目未能及时纳入劳动保障监管范围的问题,区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钟山区欠薪预警信息推送机制》《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在建工程项目钟山区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对项目立项、开工信息进行推送,现3个项目已完工,不需再录入劳动用工监管综合服务云平台,其余2个项目已按要求录入。关于31个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机制和工资拖欠预防机制的问题,相关建设单位均已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关于未建立健全信息有效衔接和沟通协调机制的问题,区减负办已制定《钟山区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信息互通机制工作方案》。

三是保障机制及制度执行方面。关于6个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问题,现3个项目已完工,无需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其余3个项目已按规定提供。关于10个施工单位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问题,区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钟山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监管、考核、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现4个项目已完工、1个项目施工单位已退场,无需落实工人实名制管理,其余5个项目已按要求落实。关于1个施工单位未编制符合要求的工资支付台账的问题,该施工单位已按要求编制。关于3个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问题,因3个项目均已完工,无需建立专用账户。关于2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的问题,相关施工单位已按要求设立。关于35个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387.75万元的问题,现11个项目已完工,无需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其余24个项目应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329.85万元,区人社局已进入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四是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关于5个建设单位实施的11个项目存在无足额施工所需资金就开工建设、未批先建、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等问题,导致拖欠10个施工单位工程款25,534.65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654.70万元、涉及898人的问题,区住建局已将拖欠工程款情况纳入《拖欠工程款问题排查台账》管理。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违规分包、转包施工单位以拖欠农民工工资为名信访讨要工程款,区劳动监察大队对信访事项核查工作不细致、不深入,涉及拖欠800人农民工工资7,600万元、拖欠工程款16,169.74万元的问题,区劳动监察大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今后严格审核信访事项。关于木果镇人民政府扩大棚改范围,增大项目投资,同时履行建设管理职责不到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变更施工合同计价条款,存在财政资金损失的风险隐患的问题,区发改局和区住建局正按要求开展全面清查。

五是信用监督方面。关于拖欠单位未按规定公开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的问题,区教育局、区水务局等单位已按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2.钟山区2020年至2021年7月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贯彻落实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关于区就业局未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拨付培训补贴1,168.66万元的问题,区人社局党组成立职业培训经费拨付审核组,今后严格按程序规范拨付资金。关于区就业局违规出借创业担保贷款基金187.50万元的问题,区就业局已收回资金。关于区社保局违规发放12名在职村支两委干部阶段性失业补助金9.28万元和区就业局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首次自主创业补贴1万元的问题,区社保局和区就业局已追回资金。关于区社保局违规发放重新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14.68万元的问题,经再次核实,实际违规发放11.99万元,区社保局已追回资金。

二是就业优先政策落实方面。关于未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问题,区就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提示》,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聘任。关于区就业局违规发放2名在职村委干部公益性岗位补贴1.17万元的问题,区就业局已追回资金。

三是就业能力提升方面。关于未完成2020年度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目标任务的问题,区就业局将严格按要求完成培训目标。关于6个职业技能培训班档案资料不规范的问题,区就业局严格审核培训相关资料,并规范资料归档。

四是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方面。关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项目已投入运营,消防验收相关资料已报市教育局审核。关于未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的问题,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关于钟城弘学公司应收未收租金26万元,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12.10万元、装修办学保证金150万元的问题,钟城弘学公司已收取租金26万元、履约保证金12.10万元,装修办学保证金因装修工程已完工不再缴纳。关于区城投公司未经评估将国有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的问题,区城投公司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关于区能源局未督促煤矿按时完成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新采矿证换发的问题,区能源局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指导,配合企业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对反馈的问题指导企业进行修改完善。关于区能源局未有效指导煤矿企业推进煤矸石和矿井水开发利用工作的问题,区能源局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全面提升煤矸石利用率,2021年全区新增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为85.01%。关于区能源局化解过剩产能关闭煤矿后续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区能源局积极对接区自然资源局指导关闭煤矿开展土地复垦。关于区能源局超编制使用公务用车3辆的问题,区能源局2021年新核定的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0辆,现实有车辆9辆。关于大河镇人民政府违规在村集体企业报销行政开支21.15万元的问题,大河镇政府已归还资金。关于大河镇人民政府违规占用企业车辆15辆的问题,大河镇政府已开展清理并支付使用费12万元。

二是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和效果方面。关于区能源局和大河镇人民政府大额资金支付未经集体决策的问题,大河镇政府重新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区能源局、大河镇政府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关于大河镇人民政府扶贫项目管理不善,导致扶贫资金损失浪费321.73万元的问题,大河镇政府已建立产业扶贫项目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关于大河镇人民政府审核把关不严造成5个项目投标单位串标中标的问题,大河镇政府已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约谈,今后将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关于大河镇人民政府管理不到位,出台的正式制度文件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且存在会议纪要与记录不一致的情况的问题,大河镇政府重新制定“三重一大”制度并规范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

三是财务收支管理方面。关于区能源局和大河镇人民政府往来款长期未清理,账龄3年以上占比超过70%的问题,区能源局已清理149.70万元、大河镇政府已清理1,440.13万元。关于区能源局应收未收响水河验票站征收补偿款37.50万元的问题,区能源局已上缴资金。关于区能源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2.53万元的问题,区能源局2021年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未发生超预算支出现象。关于区能源局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区能源局组织学习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关于大河镇人民政府未及时清收贷款资金的问题,大河镇政府已制定清收计划,正在对贷款资金进行追缴。关于大河镇人民政府未按时收回产业发展扶持资金42.50万元的问题,大河镇政府已收回15万元。关于大河镇人民政府无公函接待支付接待费6.84万元的问题,大河镇政府组织学习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关于由大河镇人民政府管理的区属国有企业花海公司现金管理、物资管理混乱,坐支坐收现象严重,购置的烟酒下落不明的问题,因相关人员已辞职,大河镇政府正在开展进一步调查。

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关于区能源局未按规定报废处置固定资产518.47万元的问题,区能源局已分类甄别,并进行报废处置,残值收入3.50万元已上缴。关于大河镇人民政府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长期未清查盘点,导致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大河镇政府已对固定资开展清查盘点并制定管理办法。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打算

从整改总体情况看,仍有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有些问题属历史遗留或已难以追溯,整改难度较大,如往来款长期未清理、未及时清收贷款资金等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措施予以化解;有些问题涉及整改金额大,资金归还、拨付短时间难以完成,如未及时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及发行费用、未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需要筹措资金逐步消化。

下一步,区人民政府将压实整改责任,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堵塞漏洞、推进源头治理。一是持续跟踪督促强化整改。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列入重点督办清单,对落实情况和薄弱环节全方位跟进、全环节指导、全过程督导,一月一调度,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对账销号。二是分类施策破解难点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施策,突出精细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认真查找根源,分类施策,完善制度措施。三是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切实防止“屡改屡犯”问题发生。进一步完善贯通协作、审计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审计督促检查责任,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民政府将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常态化“经济体检”功能,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助推钟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办: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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