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钟山产业园区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建立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切实加强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钟山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易基恒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陈星运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 主 任:邱 君 区政府副区长、市公安局钟山分局局长
毕仁良 区政府副区长
陈开华 区政府副区长
卢 彦 区政府副区长
邓广丽 区政府副区长
杨 洋 区政协副主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彭 勇 钟山产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刘亚西 三线建设博物馆馆长、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委 员:文 治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管 军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垦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光荣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昌霖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赵泽军 明湖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张 春 区政府信息调度服务中心主任
黄治钧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 志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 卉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徐朝朝 区教育局局长
苏 伟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韦佳宏 区民宗局局长
李声良 区民政局局长
马劲松 区财政局局长
田有华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穆显明 区水务局局长
李 伟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文涛 区商务局局长
林国雄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蔡劲松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褚永祥 区能源局局长
王双喜 区统计局局长
邓召阳 区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阳家茂 市生态环境局钟山分局局长
王金翠 区乡村振兴局局长
谢贵华 区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唐翔辉 市公安局钟山分局副局长
郭 勇 钟山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杨红云 钟山供电局局长
费明曦 大湾镇镇长
杨文艳 大河镇镇长
张 宏 汪家寨镇镇长
黄 伟 保华镇镇长
张 雄 木果镇镇长
杨 能 南开乡乡长
邓 刚 金盆乡乡长
杨 彪 青林乡乡长
魏 薇 黄土坡街道办事处主任
段文凯 红岩街道办事处主任
邱祖浩 杨柳街道办事处主任
叶 飞 荷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晨 荷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星 凤凰街道办事处主任
赵 霄 德坞街道办事处主任
朱昭家 月照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吉奎 双戛街道党工委书记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王志任办公室主任,丁诗馨任办公室副主任。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区自然资源局代章。
二、主要职责
(一)委员会职责。统筹推进钟山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优化调整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动态调整、修订机制。办理区人民政府委托委员会审查或审议的其他事项。
(二)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中的综合性问题。负责拟提交委员会审议重大问题的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组建专家委员会,并组织专家对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审查项目先行开展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工作进度,及时提请委员会进行审议。负责委员会有关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会议纪要、审查意见起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议事规则
(一)全体会议。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主任主持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全体会议重点协调和审议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会议议题,报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提请主任或副主任审定。根据工作需要,全体会议可以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全体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
(二)专题会议。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为协调性专题会议和审查性专题会议两种形式。
协调性专题会议主要负责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优化调整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专题研究,会议由常务副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会议内容,提出参会成员单位建议名单。协调性专题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
审查性专题会议主要负责对区政府上报市政府审批县(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审查。会议由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主任主持或委托委员会办公室主持召开,参会人员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专家委员会成员。审查性专题会议以审查意见形式明确审查情况。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协调性专题会议,以委员会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委员会审查性专题会议,以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出具审查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委员会是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任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副区长担任,委员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以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全体组成人员实行继任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二)由区政府上报市政府审批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应先将规划成果送至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并指导规划编制单位根据各成员单位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提请委员会专题会议进行审查。
(三)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认真落实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积极主动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成员单位督促检查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