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部分农村地区及中心城区群众私自开采地下水现象频发,严重威胁到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据初步统计,我区已查处多起关于私采地下水的行为,涉及多个乡镇、街道,情况不容忽视。
群众私采地下水会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可能会导致地质问题,根据六盘水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地下水管控指标>的通知》(市水资〔2022〕2号),市级下达我区2020年地下水管控指标109万立方米,2030年地下水管控指标262万立方米,目前我区地下水开发使用量空间不足,存在超管控指标风险。《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市中心城区自备水源井地下水的通告》(市府发〔2007〕11号)规定“由城市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取用地下水作为自备水源井的单位、个人或组织,全部按计划关闭其自备水源井,统一由供水管网供水”,群众取用城区地下水源井属于禁止行为。
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屡禁不止,归其原因,一是法律意识淡薄。部分群众对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认为私采地下水是个人行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二是监管难度大。基层水务部门在地下水监管方面存在盲区,私采地下水行为较为隐蔽,加之人员有限,难以做到全面覆盖和及时发现;三是节水意识不强。部分群众节水意识淡薄,缺乏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的意识,导致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为切实做好地下水保护,杜绝群众私采地下水行为,我区在积极行动,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了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册、现场宣讲等措施,加大对地下水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节水意识;二是强化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地下水监管体系,制定了《地下水保护方案》,明确了违规取用地下水防控措施,加大对私采地下水行为查处力度,近年来,我区定期组织开展了违规取用地下水排查,共查处洗车场、浴室、水产养殖、驾校取用自备地下水源井10余家,及时下达了整改通知,涉及地下取水井全部责令限期封堵;三是建立违规取水举报热线。通过设立违规取水举报热线,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私采地下水行为,形成了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