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 共性普法责任清单目录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
2.突出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
3.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
4.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落实普法责任制。
5.认真做好区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组织开展本单位干部职工日常学法工作。
6.立足区统计局职能特点,结合普法重要节点,把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责任、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协商各环节、全过程。
(二)个性普法责任清单目录
重点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贵州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等与履行统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普法对象
机关单位、统计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三、普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普法责任制,完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形成学习统计法、知晓统计法、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敬畏统计法的浓厚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现代统计调查体系、加快推进统计现代化、科学有效组织统计工作、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奠定扎实基础。
四、行动计划
根据普法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将普法内容纳入党组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同时,切实落实网络学法课时,按时参加网络学法用法考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将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推广,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充分利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统计开放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特殊时段和重要宣传节点统筹策划、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全区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