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镇、省级卫生村寨创建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生态环境,根据《钟山区2019年巩固国家卫生乡镇复审督查工作方案》(钟山爱卫办发字〔2019〕1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巩固目标
通过巩固提升,不断完善全镇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和优化村(居)居住环境,进一步优化村(居)生产环境、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传染病、地方病发送,切实提高健康生活质量,确保顺利通过复审和年度抽查。
二、巩固重点及措施
(一)强化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镇政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制定本年度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要点,及时调整镇爱卫会成员、巩固国家卫生乡镇领导小组、巩固省级卫生村寨领导小组,发挥其在巩固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寨活动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村(居)配备专(兼)职人员,各成员单位要按相关职责,落实责任,承担爱国卫生和巩固、创建工作的长效管理。(责任单位:镇党政办、镇环卫中心及成员单位)
2.充分发动辖区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栏、标语横幅、讲座、会议、宣传车、传单、演出等宣传载体,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群众的参与率和认同感。(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畅通爱国卫生举报投诉平台,真正发挥投诉平台作用,加大投诉平台公示力度,规范投诉处理制度,保存好原始处理资料,针对受理问题不断加以整改落实,不定期组织回访。定期真实、有效、全面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确保辖区群众卫生状况满意率达90%。(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根据单位职责制作)
(二)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1.完善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做到有方案、有总结。对不同季节、不同行业、不同人群采取有效的健康促进方式,加大指导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知识指导、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村居)
2.辖区学校按照教育部下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学计划,教材、教案规范,有作业、考卷,课时安排合理,宣传栏、画廊、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健康知识宣传,使学校师生掌握基本的健康和卫生防病知识,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3.镇、村(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村(居),要设固定健康教育橱窗或板报,并每二个月跟换一期内容。每期内容拍照存档,各村(居)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村居)
4.学校、村(居)对学生、村居(民)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卫生行为形成率进行调查、测试,每年不少于二次,确保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标;监管行业强化食品(包含服务重点行业)、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培训,保证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镇卫生院、汪家寨市场监管分局、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村居)
5.镇卫生院、村(居)卫生室(所)设置有健康教育宣传栏,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每月组织医务人员上街和深入居(民)区,进行卫生知识讲座、咨询、体检、建立村(居)民健康档案。为学校、单位提供卫生防病、保健等宣传资料。(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6.坚持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公共场所有禁烟标识饿,设立控烟公益宣传栏,加大禁烟、控烟劝导力度,控烟区域舍友控烟劝导员,卫生医疗单位、学校、机关等率先成为无烟单位。(责任单位:镇卫生院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加大环境卫生整治
1.沿线环境专项整治
对全镇范围内存在的报损沿街墙面、残缺的墙体广告、陈旧的遮阳棚、半暗半明的霓虹灯、破旧的广告灯箱、凌乱的街头涂鸦、枯死的行道树木、破损的道板侧石等进行整治,让全镇“靓”起来。(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2.交通秩序、拆迁和建筑工地专项整治
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纠正违法行车和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做到车辆行人各行其道;全面清除拆迁和建筑工地积存的建筑、生活垃圾。落实保洁制度,搞好环境卫生和食堂卫生,搭建工地实体围挡。(责任单位:汪家寨交警中队、镇村建中心)
3.集贸市场专项整治
针对商品划行规市、摊位摆放、占道经营、摊外摊、熟食半成品销售、活禽销售区域卫生、蔬菜农药现场检测、病媒生物防制等进行整治。强化场内经常性保洁措施、垃圾容器间管理、周边市容环境卫生及交通秩序管理,确保达到标准化市场要求。(责任单位:汪矿、汪家寨市场监管分局、镇农业服务中心、振兴居委配合)
4.背街小巷、老旧居民区专项整治
对背街小巷、老旧居住区存在的卫生死角、病媒生物阳性(鼠洞、鼠征)等问题,开展环境卫生突击整治,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措施,增设毒饵站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差问题;针对背街小巷、老旧居住区存在的地面保洁和垃圾容器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增加人员保洁队伍、增加保洁频率。(责任单位:镇环卫中心、镇卫生院、厂矿企业、各居委)
5.村寨专项整治
针对存在的积存暴露垃圾、基础性环卫设施缺乏(水冲式卫生厕所、密闭式垃圾容器间)、保洁队伍不足等问题,加强督查和日常整治,做到积存的暴露垃圾必须日常清除,基本的保洁队伍在人数、频率上足够,环卫设施达到标准要求。(责任单位:镇环卫中心、各村居)
6.绿化、亮化专项整治
加强公共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化的养护及居住小区绿化管理,提高绿化养管水平,增加灯光景观、绿化景点,确保绿化覆盖率≧30%,路灯亮灯率≧95%。(责任单位:镇环卫中心、镇村建中心、各村居、厂矿企业)
(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环保规划目标,杜绝辖区内锅炉冒黑烟、秸秆焚烧现象,严控餐饮业废气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同时,做好村(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单位:镇环卫中心、汪家寨市场监管分局、各村居)
2.继续加大环保监管力度,建成区生活用水(集中处理率≥70%),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有保护森林、草地等维护生态环境的措施。(责任单位:镇环卫中心、镇农业中心、各村)
3.辖区医疗机构废弃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现安全贮存和处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责任单位:镇环卫中心、镇卫生院)
(五)强化病媒生物防制措施
1.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病媒生物防制网络,理顺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能够紧密连接,共同开展防治,巩固工作成果,有专人管理,并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2.铲除“四害”孳生地。结合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开展“四害”孳生地整治,清除杂物、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清理“四害”尸体、虫卵及痕迹,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责任单位:镇卫生院、镇环卫中心、各村居)
3.完善防护设施。督促消杀公司补足灭鼠毒饵盒、毒饵站,监督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安装防鼠网及鼠夹、粘鼠板及纱门、纱窗和灭蝇灯等防鼠、防蝇、防蚊设施,并加强日常管理,保持正常使用。(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4.积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结合区级病媒生物监测方案,定期开展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方法规范,数据可靠,能够基本反映病媒生物危害的现状,及时上报至区疾控中心。(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5.加大群众宣传动员。有计划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病媒生物孳生、泛滥所带来危害的认识,掌握正确的防治方法,自觉投入到病媒生物防控工作中。(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各村居)
(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1.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提高量化分级管理率,做到证照齐全、规范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小餐饮业的管理,完善“三防”设施,取缔无证经营,普及使用集中消毒餐具。(责任单位:汪家寨镇市场监管分局)
2.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对辖区内是药品行业业主、部门从业人员及村(居)食品协管员精心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布标、制作宣传栏、广播等方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通过广泛宣传、有效监管,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业主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单位:汪家寨镇市场监管分局、镇卫生院)
(七)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力度
1.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落实计划有依据。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责任单位:汪家寨市场监管分局、镇卫生院)
2.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加强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四小”行业的卫生监管,确保做到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两证经营,落实消杀制度,规范“三防”设施,卫生达标;加强对集中式供水、自备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确保设施规范、检测到位、水质达标。(责任单位:汪家寨市场监管分局、镇卫生院)
3.做好日常卫生宣传和食品安全突击检测工作,定期开展行业卫生评比,尤其是对食品经营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进行大规模的执法检查,对不符合食品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要求的单位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予以取缔。(责任单位:汪家寨镇市场监管分局)
(八)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
1.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全面落实免疫监测、行为干预、医疗救治等各项综合防治措施,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和血液管理,严格落实疫庆监测和报告制度,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健全疫情预测、预警、预报制度,加强疫情调查处理工作,严防重大疫病暴发流行。(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2.加强重点传染病监控。广泛宣传艾滋病、乙型肝炎、结核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建立哨点监测制作,有效实施艾滋病、乙型肝炎母婴阻断。(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3.加强外来人员、儿童的免疫接种、建证和儿童计划免疫全程接种。(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4.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镇卫生院和辖区内个卫生所均按规定设置了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开展发热病人、腹泻病例的监测和报告。(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九)提高村(居)卫生管理水平
1.进一步健全单位和村(居)民卫生组织管理,单位和住宅区爱卫工作有人管理,管理制度落实;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检查考评活动,定期公布管理动态;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村寨、卫生楼(院)活动,定期评比检查,提高单位和住宅区净化、绿化、美化水平。(责任单位:镇环卫中心、各村居)
2.单位和村(居)卫生环境设施进一步完善,道路硬化,下水道管网化,垃圾日产日清,厕所清洁,除“四害”措施落实,环境保洁有专人,楼道整洁,无乱搭乱建,环境净化、绿化、美化。(责任单位:镇环卫中心、镇卫生院、各村居)
3.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整治村(居)和公共场所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各村居)
4.加强村(居)健康促进,在镇区开展健康一条街和健康步道等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进一步提升市民健康意识。(责任单位:镇卫生院、各村居)
(十)加大镇辖村卫生管理
1.村(居)卫生室(所)符合国家相关要求,配备医疗设备和人员,医务人员具备合法的执业资格。(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2.自来水普及率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全国爱卫会标准要求。(责任单位:镇农业中心、镇卫生院)
3.村(居)主干道必须硬化,支路平整,村(居)容整洁。辖区内杂物堆放整齐无蚊蝇孳生地,村垃圾有专人收集,不得随意倾倒。(责任单位:各村居)
4.积极开展健康家庭和卫生清洁户的评比活动,村(居)民养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辖区的家禽实行圈养,不散放牲畜、家禽。(责任单位:镇环卫中心、各村居)
(十一)健全督查评比制度
每季度坚持开展辖区居民区、行政村、单位卫生评比活动,建立完善奖惩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对巩固提升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对措施有力,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措施不落实,进展缓慢或存在问题多的单位,根据情节,分别给予限期改正、通报批评、问责等,督促各村(居)、单位全面提升长效管理水平。(责任单位:镇环卫中心)
(十二)健全档案资料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创建标准,做好巩固提升资料(包括总结材料、汇报材料和相关档案、技术资料)管理工作,集中管理和归档,做到资料齐全、规范、真实,内部逻辑关系理顺,各关联资料相互证明、支持。以上所有工作资料完成时限为2019年12月25日前,有新的工作资料继续补充,并由各创卫成员单位将纸质(加盖公章)和电子档一并交到镇环卫中心(四创办)向亚处,联系电话:0858-6525529。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巩固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寨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责任人专管专抓的工作机制,切实树立全镇“一盘棋”的工作理念,认真完成各项工作,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卫生创建巩固提升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细化责任,明确分工
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镇党委、政府将巩固提升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让“人人头上有担子,个个都是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得以实现。
(三)广泛宣传,全民动员
各成员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巩固国家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寨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发动志愿者和社会民众参与,增强全镇村(居)民的卫生意识,发挥舆论导向和社会监督作用,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以密切关注,寻找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推进措施有效的落实。
(四)加强督查,长效管理
镇爱卫办严格按照《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贵州省卫生村标准》切实履行督查职责,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和暗访,对落实不到位的村(居)和相关单位,将进行督办。同时各成员单位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常态化管理,绝不能应付突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