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汪家寨镇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务公开严肃、及时、准确、权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各部门、各村(社区)起草的信息、文稿严禁出现错字、漏字或不规范词语,特别是涉政表述错误、地域名称表述错误、姓名错误等,确保发布信息、文稿的安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信息、文稿安全审查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公开范围,也不得随意降低安全标准。
三、审核校对的一般标准:
(一)政治立场鲜明正确,主题积极向上;
(二)内容客观真实,时效性强;
(三)表述准确,逻辑严密,语言流畅;
(四)用语规范,表述准确;格式规范,版面精美;认真严谨,差错率低。
四、宣传和信息的公开、发布实行“三审三校”程序。
(一)拟稿人为负责撰写信息的人员。主要负责文稿内容的初步撰写和信息整理。
(二)党政办分管领导和党政办负责人为一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拟稿人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含有敏感信息,是否含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自校。
(三)党建办分管领导和党建办负责人为二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四)主要领导和宣传委员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文稿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和校对。根据初审初校、二审二校意见,对稿件的内容、导向、社会效果、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等方面进行审核。涉省市区领导的相关信息,涉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定。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五、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包含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文字、图片、视频均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
六、“三审三校”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发布的内容应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创新方法手段,有效引导舆论,坚决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二)强化管理规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管理,强化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标准。
(三)严格审核内容。不发布未经核实的内容,不转载没有信息发布资质平台的内容,不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不发布具有争议性的内容。转载内容时,应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不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
七、对不经审核私自发布、不按规定审核或审核不严,导致出现问题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