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部门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非煤矿山及冶金工贸方面
非煤矿山:钟山区辖区共有非煤矿山7家,均为非金属露天矿山,无地下矿山和尾矿库。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非煤矿山6家,其中,正常生产2家;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建设手续1家。一是制定方案开展非煤矿山“双全日”活动。2024年以来督促企业制定“双全日”工作方案开展“双全日”各项活动,企业自查隐患309条,查处三违行为21起。二是按照年度执法计划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对辖区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检查巡查共34家次,查出问题95项,已整改95项,下达执法文书28份(含复查)。三是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2024年4月以来开展执法检查27家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69项,已整改69项。四是督促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自查自纠工作,截至目前,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18次,查出隐患309条,已整改309条。五是开展重点时段安全检查,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在重点时段开展安全检查8次,查出隐患31条,已整改31条。
冶金工贸:钟山区工贸企业安全风险主要集中在冶金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目前我局已将涉及的重点企业6家纳入监管,其中冶金企业2家、建材企业4家。其中有粉尘涉爆企业3家(涉粉作业人员均在1-2人),无铝加工企业。一是深入开展冶金工贸行业隐患排查工作,2024年,检查巡查重点冶金工贸企业57家次,查出问题252项,已整改252项,下达执法文书54份(含复查)。二是开展冶金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2024年4月以来开展执法检查43家次,查出隐患185条。
(二)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
危险化学品:2024至今共计检查企业259家次,完成年度执法计划任务,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15人次,查处一般隐患问题292条,到期整改完成率100%,立案处罚5家次,共计行政处罚金额5.3万元。
烟花爆竹:一是2024年共检查复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0家次,发现问题或隐患共计40条,已督促企业全部整改完成;二是持续开展烟花爆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专项检查20次,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共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300余家,查处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经营户共计11家。三是由六盘水市公安局钟山分局牵头,钟山区应急管理局、钟山区消防救援大队、市(区)日杂公司参与,今年来2次在豪龙水泥厂开展烟花爆竹集中销毁工作,共计销毁没收非法烟花爆竹9000余件。
醇基燃料:一是共检查复查醇基燃料企业7家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1人次,查处一般隐患问题15条,均已整改完毕。二是对辖区2家醇基燃料经营企业开展约谈1次,对行业突出问题、经营规范、用户使用安全等方面做了要求。三是深入排查辖区冠名“植物油”“矿物油”等企业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醇总含量大于70%的醇基燃料一律按危险化学品进行监管。
(三)统筹好安全与发展,严格核发经营许可
2024年行政许可事项共计18项,均在行政审批时限内办结;开展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后核查”相关工作,发现“上宅下店、前店后宅”一律不给予颁证。
(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1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家次,没收非法散装汽油25.5吨、柴油0.8吨。二是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30次,查处非法违法行为59家次,没收非法烟花爆竹制品9000件,立案处罚4人,行政处罚金额0.54万元。
(五)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引起行政诉讼案件1件,至今未收到法医院的裁定书或判决书。
二、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关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钟山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工作方案》《钟山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并严格文件落实。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情况。根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要求,制定《区应急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一是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全面清理我局行政权责任清单,动态调整了《钟山区应急局行政权责清单目录》,上报区政府办备案,并在钟山区人民政府网(区应急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公布。二是加强事后公布,各行政执法股室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执法决定应当公示的信息经报分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一是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留等行政强制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二是发挥记录作用。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一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根据《关于深化全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聘请贵州景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法律顾问,为我局的重大决策、与政府采购事项有关的重大法律事宜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环节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二是为健全完善政府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政府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公正、公开进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规范性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根据我局实际成立法制审核机构,设置2名工作人员为法制审核人员。
(三)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2024年度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期55人次数,结合实际认真学习了法律法规知识,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及有关事项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为今后进一步加强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培训结束后,进行行政执法证资格考试,巩固培训成果,切实提升执法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一)体制机制不健全。因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革,人员队伍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有待进一步细化,责任体系也有待进一步健全。
(二)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足。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法治宣传教育的力度仍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学习,加大培训力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日常学习,不断提高应急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形成良好的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积极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综合素养,确保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职权分解的具体执法岗位和职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