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116号)、《省财政厅 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5〕6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钟山区2025年度生态护林员的选(续)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规范开展选(续)聘用工作
我区2025年生态护林员541名(中央指标141名,省级专项资金安排400名)。各乡(镇)要精心谋划,及时组织开展2025年生态护林员的选(续)聘用工作,确保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不间断,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出现空档。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办规字〔2021〕115号)、《贵州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黔林湿函〔2021〕99号)等文件做好2025年生态护林员的选(续)聘用工作,严格按照公告、申报、审核初选、考察、评定、公示和聘用的选聘流程进行选聘并完善相关资料。于2025年2月12日前将生态护林员的选(续)聘结果上报区自然资源局,2月20日前将完整的生态护林员的选(续)聘材料(登记表、申请书、公示材料、签订的责任书、聘用合同协议等)扫描打包上报区自然资源局存档。各乡(镇)要做好生态护林员相关材料的收集、登记、存档和上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管理监督考核协作
根据《贵州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黔林湿函〔2021〕99号),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担好生态护林员的选(续)聘、培训、日常管理和监督等具体工作的责任,做好生态护林员的选(续)聘和建立健全生态护林员管理档案、更新上报生态护林员动态变化情况,组织生态护林员按照管护协议开展巡护的日常管理工作;村(居)委会负责配合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做好生态护林员的选(续)聘、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定生态护林员的管护区域、制定巡护计划和方案,落实巡护责任。
乡(镇)和村(居)民委员会要密切配合,做好生态护林员的选(续)聘用工作,共同管好用好生态护林员。
三、强化履职考核,提高巡护APP上线率
生态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统筹管理情况已纳入全国林长制督查考核工作和市县(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范畴,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将作为考核生态护林员聘用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乡(镇)要严格把好生态护林员的选(续)聘关,选好2025年的生态护林员。同时要加强联动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做好基础信息录入、网格划分,巡护APP上线等工作,确保达到国家、省和市林业局林长制督查考核及区推动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要求。要将巡护APP使用情况与生态护林员个人考核、奖惩等挂钩,倒逼生态护林员使用巡护APP履职尽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选好用好生态护林员
各乡(镇)要加强对续聘和新聘生态护林员的审核,核实生态护林员身份是否为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核实是否存在“一户多人、一人多岗”等情况。
在生态护林员的选(续)聘和日常管理工作中,严禁违规聘用,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有违反相关工作纪律行为,将移交相关部门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1:钟山区2025年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任务表.xlsx
附件2:钟山区2025年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3:钟山区2025年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发放花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