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钟山集公2025-12号
经初步审核,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9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钟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58-6705198
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公告清单 20宗.xls
公告单位:六盘水市钟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