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关于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查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审议议题和调研视察计划安排,2020年11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深入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区人民政府2019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着力强化统筹部署,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审计整改有力。区人民政府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统筹部署,今年以来先后多次召开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审计整改相关要求,研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联合区委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区发〔2019〕8号),出台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钟府发〔2019〕1号)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钟山区人民政府项目审计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钟府发〔2019〕7号)等文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今年10月14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黔审委发)〔2020〕2号印发后,区人民政府进一步强化了审计整改工作的统筹力度,将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纳入区政府督查室日常调度台账进行调度,有力推动了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地落实。二是审计整改有序。区人民政府、区审计局及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相关文件规范要求,强化研究部署,落实跟踪督促和整改主体责任,有序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目前区审计局对103个审计查出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建立了审计整改台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进行了效果核实;对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强化了审计整改的督促指导,督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充分采纳审计建议,并适时汇报整改情况,充分发挥了审计机关跟踪督促作用。三是审计整改有效。截至2020年10月底,103个审计查出问题已完成整改78个,正在整改25个,整改率达75.7%。通过审计整改督促各责任单位归还原渠道资金31,122.85万元,清理支付拖欠民营企业账款13,061.43万元,收回结转结余资金12,249.84万元,收回违规发放资金12.22万元。督促发放应发未发资金276.48万元,上缴国库(含非税收)1,696.83万元,调整账目11,126.19万元,规范管理资金2,689.88万元。2018年易扶搬迁复垦复绿等工作得到全面整改落实,有效推动了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疫情防控资金规范管理等上级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
二、存在的问题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也还存在责任压得不实、惩戒威慑不强、联动整改力度不够等问题,致使尚有部分审计问题整改落实较为缓慢。
(一)责任压得不实。从审计查出问题情况看,部分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的意识依然不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仍然落实不到位,审计整改不彻底、走过场,预算执行不严和会计核算、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等往年审计查出问题依然反复出现、重复出现。
(二)惩戒威慑不强。区人民政府及审计机关执行审计结果运用相关规定有差距,有时审计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时限形同虚设,没能严格按要求抓好整改。现25个审计查出未整改问题中,尤其涉及资金拨付、项目手续办理、历史原因等需多部门联动整改的问题,因缺乏审计结果运用机制,被审计单位依赖思想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推诿扯皮情况,致使逾期完成审计整改和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联动整改不够。推动审计整改缺乏联动性,区人民政府在推动审计整改上主动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等单位的联动不多;区审计局与被审计单位未形成长效的审计整改沟通联系机制,审计整改督促调度方式较为单一,被审计单位主动性不够,强调客观原因多,主动推动整改少,缺乏联动整改合力,整改成效需进一步强化。
三、建议
(一)强化统筹协调,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充分认识审计监督重要性,着力在审计整改和源头防控上下功夫,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督促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规范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真正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审计查出问题的反复发生,促进审计整改落到实处。
(二)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结果的运用力度,加快推进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建设,强化审计整改约谈和追责问责机制落实,对虚假整改、拖延整改、整改不力的,严格按照审计法、省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依法追责问责,切实增强审计结果震慑力,推动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三)强化联动整改,提升审计整改成效。认真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强化审计整改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查等监督的联动贯通。对涉及项目建设手续、资金拨付、涉法涉诉等需部门联动推动整改的问题,要加强审计与督查、财政、发改、司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联动整改强大合力,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