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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解读:钟山区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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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六盘水市钟山区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编制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贵州省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建设规范指导手册(试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要求。

问:《六盘水市钟山区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编制过程是怎样的?

答: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借鉴了省内其他县区的实施方案,区教育局草拟了《六盘水市钟山区关于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经发函征求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镇(乡、街道)等25个单位征求意见,并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区人民政府先后于3月18日、20日组织召开区政府专题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形成《六盘水市钟山区关于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问:《六盘水市钟山区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基本框架是什么?

答:本实施方案包含工作目标、建设主体及实施范围、教育设施配建相关标准、工作措施、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为2018年11月21日后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手续的,在钟山区辖区内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商品住房及配套建设安置房、公租房等开发建设单位。需按教育设施配套建设相关标准落实“三同步”(教育配套设施的建设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具备条件配建教育设施的,按标准足额配建教育配套设施;不具备配建条件的,须按标准足额缴纳学位费用。

(一)教育设施配建标准

按照每户3.2人,学龄人口幼儿园41人/千人,小学89人/千人,中学39人/千人,计算控规单元内人口总数,适龄儿童、少年所需学位数。

按照幼儿园6班15平方米/生、9班18.5平方米/生、12班18.1平方米/生,小学不低于20平方米/生,中学不低于25平方米/生规划生均用地面积标准。

生均建筑面积分为市中心城区控规覆盖范围内、外两类,其中,市中心城区控规覆盖范围内按幼儿园6班12.2平方米/生、9班11.6平方米/生、12班11.2平方米/生;市中心城区控规覆盖范围外按幼儿园6班7.58平方米/生、9班7.26平方米/生、12班6.94平方米/生;小学6班8.25平方米/生、12班7.81平方米/生、18班6.75平方米/生、24班6.54平方米/生;中学12班10平方米/生、18班8.92平方米/生、24班8.56平方米/生。

(二)学位费缴纳标准

钟山区城区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执行标准为:幼儿园5.8万元/学位、小学4.22万元/学位、中学5.83万元/学位;钟山区乡镇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执行标准为:幼儿园2.0万元/学位、小学1.8万元/学位、中学2.3万元/学位。在实施过程中,学位费标准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开发建设单位需缴纳学位费用

其学位费资金由区财政代收,划拨到区教育局用于统筹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可用于学校(幼儿园)的修建及区域内已建成学校的改扩建等,严禁挤占、挪用,接受审计。

问:《六盘水市钟山区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有哪些亮点措施?

答:一是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或缴纳学位费都应纳入建设规划要求,将教育配套设施建设或缴纳学位费要求写入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二是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需配建教育配套设施的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地块出让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将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标准及要求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三是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教育配套设施的建设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分期开发的居住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应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钟山区新建改扩建居住项目教育配套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原文详见:   http://www.gzzs.gov.cn/zfxxgk/fdzdgknr/zcwj_5635175/zfgw/zfbh/202203/t20220325_73136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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