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印发了《钟山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制定过程
为稳妥有序推进钟山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124号)《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4〕6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六盘水府办函〔2023〕2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钟山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钟府办函〔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起草《方案》,经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形成了《钟山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现已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印发。
二、目标任务
2025年底前,全面推进钟山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完成搬迁入住、旧房拆除、复垦复绿、项目验收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钟山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获批省级资金1228万元,涉及保华镇、木果镇及金盆乡辖区内自然因素诱发的7个地质灾害隐患点63户307人,搬迁补偿按照4万元/人补助,不足部分群众自筹。
(二)安置方式。主要搬迁安置方式包括进城入镇购房、统规统建安置、分散自建安置等三种。
(三)实施步骤。一是宣传发动。通过走访入户、召开群众会等方式向群众做好避险搬迁宣传发动工作,精准识别搬迁对象。二是项目实施。经乡镇审查符合搬迁条件的,组织避险搬迁群众签订避险搬迁及旧房拆除协议,对进城入镇购房的避险搬迁群众,及时提供“房源库”供群众选购或由群众自行选购,做好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统规统建安置点建设由乡镇统一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竣工验收;分散自建安置按《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发〔2021〕7号)等相关规定开展房屋建设,并确保住房质量和安全。避险搬迁群众搬迁入住后按有关规定拆除旧房、完成复垦复绿等。三是项目验收。搬迁安置项目达到验收条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预初验,预初验合格后由钟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初验,县级初验合格后由市自然资源局终验。
(四)保障措施。将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项目实施、强化资金保障、强化房源筹集、强化政策支持、强化督促指导等七个方面推进全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钟山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原文详见:http://www.gzzs.gov.cn/zwgk1/zdlyxxgk/zhyjhcz/202509/t20250916_88623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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