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5日,《六盘水市钟山区啤酒厂地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正式印发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提升啤酒厂地块周边人居环境,促进企业退城进园和改造升级,钟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啤酒厂地块旧城改造范围内的房屋、附属物及附属设施实施征收。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被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六盘水市钟山区啤酒厂地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补偿方案》由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钟山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共同起草,报钟山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论证,并根据会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二)征求意见
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23日,通过在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及向被征收人发放的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实施单位钟山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委托贵州共辰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5日对六盘水市钟山区啤酒厂地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项目进行了风险评估,并编制了《六盘水市钟山区啤酒厂地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级为低风险。
(四)合法性审查
2025年6月13日,六盘水市钟山区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钟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025年4月30日,《补偿方案》经钟山区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一)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二者结合的方式获得补偿。房屋、土地、装修及附属物的价值均通过评估确定。
(二)搬迁费与过渡费按房屋类型和建筑面积计发,其中过渡费按3个月计算。
(三)对公告前持续经营的房屋,停产停业损失可按照上一年度月均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每月的经营性损失补偿(一次性计发6个月的停产停业补偿)或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6%计算(一次性给予补偿)。
(四)在签约与搬迁期限内完成手续并交房的,可分别获得房屋评估价值20%和12%的奖励,并给予36个月过渡费。
四、保障措施
(一)补偿方式保障选择权
提供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依据自身需求和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充分尊重其意愿。
(二)奖励机制保障征收效率
设置签约、搬迁奖励,对在规定征收期限内签约并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搬迁的,给予被征收人奖励。通过经济激励的方式,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保障征收项目按时推进。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冷大远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858-8262159
《六盘水市钟山区啤酒厂地块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原文详见:http://www.gzzs.gov.cn/zfxxgk/fdzdgknr/zcwj_5635175/zfgw/zfbf/202509/t20250930_88671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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