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 钟市监向罚催〔2024〕01号
钟山区英发鲜肉店(熊英发):
本局于2023年6月9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钟市监罚字〔2023〕60号)。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2、加处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上述罚款合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上缴国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本局财务股开具《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扫《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缴款码通过电子支付方式或持《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工商银行六盘水市分行龙井分理处缴清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黄圆圆、赵玉常;联系电话:0858-8207161
联系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阳分局
六盘水市钟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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