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那罗寨煤矿的行政处罚公示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月20日 |
违法主体 |
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那罗寨煤矿 |
违法类型 |
未按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未按要求完成《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方案)编制评审备案 |
行政处罚书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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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简述 |
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那罗寨煤矿未按要求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和未按要求完成《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方案)编制评审备案,违反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七条之规定。 六盘水市钟山区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1月20日依法对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那罗寨煤矿作出了行政处罚。 |
处罚机关 |
六盘水市钟山区自然资源局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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